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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 2018- 09- 21 07: 2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又出新成果——近日,我市出台《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为全面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由市审管办牵头,联同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等多个涉批部门讨论制定该《办法》,作为“标准地”制度的配套政策之一。《办法》试行期两年,将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原则,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提升。

《办法》包括一个主件和四个附件。主件共16条内容,包括承诺书和承诺事项指导清单以及告知审批制的办理流程、施工和监理、重大设计变更备案、事中事后监管、联合竣工验收、失信企业惩戒措施、适用范围和试行时间等内容;四个附件是配套的承诺事项指导清单、承诺书范本、豁免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和告知承诺制改革流程图。

《办法》主要明确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承诺书作为“标准地”项目管理协议的一部分;二是明确不再强制要求施工图审查,各审批部门凭豁免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三是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管不力的部门,将按照有关效能问责机制等规定追究部门和人员责任;四是明确失信企业惩戒措施,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实行信用档案管理,对企业“标准地”承诺兑现结果进行信用评价,引导相关单位采用评价结果作为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的重要参考,并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承诺兑现情况纳入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办法》的出台,适用取得“标准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后,直接用承诺代替审批,做到有据可依,在职责上更加明确,承诺与审批能够相互衔接,为企业投资项目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较好作用。“可以说,这是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一次‘颠覆性’改革。”市审管办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缪眎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