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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4家单位获称省放心消费示范区
发布日期: 2019- 01- 23 08: 2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近日,浙江省放心消费网正式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示范型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民宿和放心消费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我市共有1402家商店、170家网店、392家餐饮店、19家民宿和14个示范区被认定为“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据介绍,被认定的14个示范区既有传统线下大型商超综合体、专业市场,新兴发展的特色民宿行业、绿色生态基地,也有特色产业的线上网店集聚区。近年来,为响应“放心消费在浙江”号召,各大示范区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各地特色,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为指向,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机制,带动区域内商家踊跃参与放心消费建设活动,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放心商店的最大亮点是承诺无理由退货,并明确了具体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7天以上,含7天)和具体退货条件(如不影响二次销售等)。一旦“放心商店”创建成功,在商店的显眼位置会张贴有“放心消费在浙江”LOGO标识。

据悉,创建成为2018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在经营主体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审核,消保委组织消费者体验、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抽查评估后,通过集中公示产生,具有较强的公信力。(记者 李中 实习生 刘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