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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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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19- 02- 21 09: 5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18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温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担当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新作为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改革开放迈出有力步伐、经济发展加快转入高质量轨道、城乡环境面貌加速蝶变、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温州加快转型跨越、精彩蝶变的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科学论断,坚定不移抓机遇,千方百计用机遇,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承担全国改革试点中增动力,在对接全省战略布局、承接全省中心工作中增优势,在推进自身转型跨越、精彩蝶变中增信心,巩固提升向上向好发展态势,不断开创温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政府要围绕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创政府各项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奋勇争先,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大干实干,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克难攻坚,“奋战1161、奋进2019”,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温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温州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的决议

(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 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系列决策部署及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担当,聚焦改革发展、聚力民主法治、聚情民生改善、聚合代表力量,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奋战1161、奋进2019”,为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四项建设”,实施组织力、保障力、公信力、规范化、智能化“五项提升工程”,持续固本强基,进中求优,以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的姿态全力提高法院各项工作水平,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奋战1161、奋进2019”,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四强四有”工作导向,以全省领先的目标聚合力,人才优先的战略强基础,敢为人先的气魄创品牌,业务争先的实效促提升,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奋战1161、奋进2019”,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