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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9- 03- 26 16: 3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依法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其他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出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规定,增强任免干部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2017年4月17日—29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葛益平 ;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王祖焕、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 ;秘书长陈锋进 ;委员42名。2017年11月28日—29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温州市出席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3名。


地方国家机关人事任命 2017年4月17日—29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任命张耕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浩、苗伟伦、郑朝阳、陈建明、汪驰、林晓峰、殷志军为副市长。宋志恒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徐亚农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曙明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5月26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