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温州 > 温州年鉴 > 2018 > 纪检监察
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日期: 2019- 03- 27 16: 3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两个责任”落实 2017年,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协助市委改革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改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推动各地各单位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等举措,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评议工作,11个县(市、区)、174个乡镇(街道)、161个市县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上级纪委当面报告、接受评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考核检查11个县(市、区)、2个省级产业集聚区、118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9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施“一案双查”,追责133人。


纪律监督检查 2017年,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加强监督检查,全市查处曝光影响“最多跑一次”改革典型问题78个,问责186人;开展“大拆大整”督查1696次,发现问题1027个,问责523人;开展“剿灭劣V类水”督查1634次,发现问题5450个,问责194人。加强对市县乡和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监督,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9起,处分39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查处问题107个,处理22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6起。整治招投标市场,查处党员干部涉及招投标问题130件,涉及金额11.76亿元,处理206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作风建设 2017年,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持续开展“清风除弊”系列行动,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5起,处理党员干部383人,通报曝光202起。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全市建立企业效能监测点211个,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48起,问责121人。深化“万人双评议”,将市直单位678个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县(市、区)1471个基层站所纳入市级评议系统监督范围,实现评议对象全覆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监管的意见》,督促规范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


廉政宣传教育 2017年,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全市分层分级谈心提醒2.8万余人次,其中县(处)级289人次、乡(科)级4510人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专题片。发挥“清廉温州”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传递“开门反腐”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