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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发布日期: 2019- 03- 28 11: 2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立法项目。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在全市11个县(市、区)挂牌成立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立法民意反映渠道。确定立法专家39人,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语言文字等领域,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完善立法研究院工作机制和立法民主协商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立法。经公开征集、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确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5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合计27件。


三部法规通过审议 2017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审议通过《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三部法规,充分体现“小切口、小体量、拾遗补缺”的特点,立法质量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监督 2017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立法后实施工作,建立“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机制,支持政府在市区建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示范点,常委会多次组织调研示范小区、召开条例实施推进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已出台法规的实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017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努力完善审查机制,运行网上备案审查系统,实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全覆盖。对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法制办,对《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全年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21件,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配合做好市委办交办的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