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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发布日期: 2019- 03- 28 11: 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以打造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的“温州模式”为目标,统筹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以项目化的方式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3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能手,1名干警被聘为浙江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18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例,11篇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论坛上获奖,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浙江省“书香机关”。


批捕起诉工作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案件9460件12776人,批捕7393件97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810件23537人,起诉12845件18648人。其中,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1674人,黄赌毒、黑拐骗犯罪5893人,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24人。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14人,起诉1550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51人,起诉122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司法保护,创设全省首家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建立3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4家观护帮教基地获评全省优秀。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公益服务作为“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的审查内容之一,受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肯定。


诉讼监督工作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79人,追加逮捕21人,追加起诉86人,决定不批捕2715人,不起诉2391人;对侦查过程中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刑事抗诉30件,法院已改判12件、指令再审5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1件,法院已改判13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虚假诉讼案件8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强化民事执行和行政执法监督,审查民事执行案件1000余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1件。


刑事执行监督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集中清理判处实刑后未执行刑罚人员39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66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196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吕某某等2人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瑞安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控告申诉工作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有错必纠,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5件。其中,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纠正当事人冒用他人伤情骗取轻伤鉴定而导致的错误裁判2件3人,相关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转发。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站,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推进信访问题就地化解,依法稳妥处理来信来访1770件次,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4家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公益诉讼工作 2017年,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会同市信访局建立“12345”政务热线信息共享平台,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促使受损的森林、土地、矿山资源共计680余亩得到修复治理,清理垃圾1万余吨。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推动河道“僵尸船”问题整治,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推动60亩被毁林地的生态修复,3件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针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8件。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楠溪江巡回检察站点,文成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推进珊溪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发布环境污染等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指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议移送案件11人,监督立案7人。


服务营商环境提升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出台《关于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开展混凝土市场欺行霸市问题的专项整治,起诉“村霸”“地霸”“材料霸”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58人。完善涉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起诉侵犯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41人,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假冒施耐德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加强银行、企业双向司法保护工作,强化企业融资领域刑民交叉问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理论研究一等奖,3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会同温州大学等单位建立全省非公经济检察教学(研究)基地,在正泰、森马、华峰集团设立企业教学点,通过检校合作和检企共建,强化助企服务。推出“温检护航企业发展”手机APP,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和检察白皮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的预测预警。


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全市357名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组建专业化办案组织,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和绩效考核办法。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案2187件,人均办案数居全省检察系统首位。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平均减少1/3,65名综合部门干警回归办案一线,其中获市级以上业务标兵能手等称号的有20人。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构建诉前引导机制,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侦捕衔接等工作。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探索设立派驻龙港公安分局检察工作室,推动基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审前过滤机制,研究制定非法证据线索和价格鉴定意见审查指引,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出台《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实施办法》,主持召开诉前会议56次,排除非法证据33件次,排除非法证据后不捕13人、不诉4人。强化庭审指控效果,探索繁简分流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做法,制定实施证人出庭询问和交叉询问规则,共对694名出庭作证的“四类人员”进行询问和质证,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温州检察机关相关做法获全省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介绍推广,并入选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图片展。


便民服务改革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出台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十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建立检察服务大厅岗长制,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和检律微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行控告申诉、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共接受微信预约阅卷并免费刻录光盘5385件,案件信息查询22841件,行贿档案查询123703件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司法办案环节延伸,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指引,引导侦查机关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和伤情固定等工作,避免因重复询问带来的“二次伤害”。


检察技术应用 2017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加大检察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引进智慧公诉、智能语音识别等辅助办案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跨县域视频提讯系统。强化检察技术应用,加强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创设反电信网络诈骗电子数据实验室,开展法医鉴定113件、文书鉴定22件、电子物证鉴定及技术协助48件。1名干警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特聘研究员,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连续6年通过国家评审,鉴定文书效力获74个国家司法认可,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