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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发布日期: 2019- 03- 29 15: 4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地表水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65.8%,比上年提高10.5%。全市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由良好提升至优。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温州市区(不包括洞头区,以下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0.1%,其他各县(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均在95.9%以上。温州市区酸雨率由上年的71.1%降为61.9%,各县(市、区)酸雨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1.3—54.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3.0—68.9分贝。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陆地、海洋、水体、土壤等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无明显变化。


淡水环境 2017年,温州市水资源总量为104.6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03.0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68亿立方米。产水系数为0.55,产水模数为88.83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全市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17.6%,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1138.46立方米。

地表水:全市共有76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其中河流监测断面68个,湖库监测断面8个。水质监测结果显示,Ⅰ—Ⅲ类水断面有42个,占55.3%;Ⅳ类水断面20个,占26.3%;Ⅴ类水断面13个,占17.1%;劣于Ⅴ类水断面1个,占1.3%。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监测断面50个,占65.8%。总体水质明显优于上年。

入海河流:瓯江(温州段)、飞云江干流水质为优,鳌江干流水质为良好。

平原河网:全市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性普遍较差,自净能力弱,呈现明显的氮、磷营养型污染特征,主要受生活污水污染,同时局部地区河道也受到工业、农业废水的污染。

饮用水源:全市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共8个,其中河流型2个,湖库型6个。市级水源地珊溪(赵山渡)水库、泽雅水库和山根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按取水量计算)均为100%;5个县级集中式水源地(乐清市淡溪水库、洞头区长坑水库、永嘉县楠溪江引供水工程水源地、苍南县桥墩水库、泰顺县友谊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地下水:全市共有各类地下水动态监测点22个(包括专门监测点2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4个、省级监测点2个、地区级监测点16个;水位监测点9个,水质监测点15个,水量监测点2个。与上年度相比,永强平原、苍南江南平原地下水水位呈基本稳定态势。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评价地下水质量,瓯海区孔隙承压水质量为较好;龙湾区、瑞安平原、平阳孔隙承压水质量为较差及以上,鹿城区、苍南平原孔隙承压水质量为较差。


海洋环境 2017年,温州市监测海域面积8649平方千米。第一类、第二类水质面积占监测海域总面积的46.4%,较上年减少7.0%,第四类、劣四类水质面积占43.3%,较上年增加6.4%。海水中主要超标物质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海水质量8月最好,5月、10月其次,3月最差,远岸优于近岸。8月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1%,海洋倾倒区、滨海旅游区等典型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近岸海域沉积物:全市近岸海域沉积物综合质量良好。18.3%测站沉积物中的铜、1.7%测站的锌和1.7%测站的滴滴涕超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汞、砷、铬、铅、镉、六六六、粪大肠菌群符合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与上年相比,近岸海域沉积物中铜超标率下降22个百分点,滴滴涕超标程度减轻,总体而言沉积物质量稳中趋好。

海洋赤潮:全市海域共发生赤潮8起,其中有害赤潮6起,发生时间为4月—7月,赤潮面积累计达137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南麂列岛、北麂列岛、苍南近岸海域,其中南麂列岛海域发生赤潮4起,次数最多。全年持续时间最长的赤潮发生在苍南近岸海域,时间长达10天。赤潮的优势种主要是米氏凯伦藻、东海原甲藻、红色中缢虫、环胺藻,其中米氏凯伦藻赤潮为有害赤潮生物。与上年相比,赤潮面积从308平方千米减少至137平方千米,但有害赤潮的发生次数明显增多,由1起增加至6起。

海洋功能区:全市设有海洋功能区52个,包括海洋保护区、农渔业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港口航运区、特殊利用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保留区七大类,实现了全覆盖监测。8月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1%,较上年降低20个百分点,超标项目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海洋倾倒区:我市海域在用倾倒区有2个,即温州港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和华润苍南电厂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2个倾倒区及邻近海域海水中石油类、汞、镉、铅、铬、砷、锌、铜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中石油类、有机碳、汞、镉、铅、铬、砷、铜、锌、多氯联苯均符合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2个倾倒区水深条件与选划前相当,倾倒区活动未导致明显淤积。

海水浴场:南麂大沙岙海水浴场年度水质优良。适宜、较适宜游泳的天数占82%,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原因是风浪较大或天气不佳。


大气环境 2017年,温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AQI)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优)有73天,占总有效天数的20.0%;二级(良)有256天,占总有效天数的70.1%;三级(轻度污染)有34天,占总有效天数的9.3%;四级(中度污染)有2天,占总有效天数的0.5%。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90.1%。在三至四级的36天中,超标首要污染物有臭氧、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市区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的年均浓度以及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和一氧化碳的第95百分位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均在95.9%以上,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和第98百分位数、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和第98百分位数、PM10年均浓度和第95百分位数、PM2.5年均浓度和第95百分位数、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和一氧化碳的第95百分位数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和一氧化碳的第95百分位数浓度进行综合评价,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51—4.4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名依次为:泰顺县、洞头区、文成县、苍南县、平阳县、永嘉县、乐清市、瑞安市和温州市区。全市六项监测指标单项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名依次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PM10、臭氧、PM2.5。

酸雨:全市9个区域降水pH值均值为4.38—6.15,酸雨率范围为5.5%—98.3%,全市酸雨率为48.4%,比上年低17.6个百分点。平阳县、泰顺县属非酸雨区,洞头区、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为轻酸雨区,温州市区、乐清市属中酸雨区,苍南县属重酸雨。与上年相比,除苍南县降水pH均值下降外,其余区域有所上升;温州市区、洞头区、永嘉县、平阳县、文成县、泰顺县酸雨率有所下降,苍南县持平,其余区域有所上升。

霾:温州全市平均霾日数为27.4天,比上年减少将近2天。温州市区和苍南是霾的多发地,1、2和12月份是霾的多发期。全市出现的霾天气以轻微影响为主,占霾日数的89.1%,中度影响占霾日数的10.5%,轻度影响占0.4%,较上年各级霾日数均有所减少。全市仅苍南县出现一天中度霾影响,无重度及重度以上霾影响。


声环境 2017年,温州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比上年下降了0.1分贝;市区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为67.5分贝,与上年持平。市区昼间区域噪声主要声源为交通噪声,占所有声源比例的38.5%,其次为生活噪声,占所有声源比例的36.5%。各县(市、区)中,苍南县昼间区域噪声主要声源以交通噪声为主,其余地区昼间区域噪声主要声源以生活噪声为主。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1.3—54.9分贝,都属二级(较好)。与上年相比,瑞安市区、永嘉县城和泰顺县城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其余县城有所下降,其中平阳县城、文成县城下降幅度较大。

道路交通噪声: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3.0—68.9分贝,瑞安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为二级(较好);温州市区、洞头区、乐清市区、永嘉县城、平阳县城、苍南县城、文成县城、泰顺县城昼间道路交通噪声为一级(好)。与上年相比,洞头区、乐清市区、瑞安市区交通噪声有所上升,温州市区持平,其余县城交通噪声有所下降,其中文成县城下降幅度较大。

功能区噪声:温州市区有标准适用区噪声监测点15个,其中1、2、3、4类标准区分别有3个、5个、4个、3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达到国家标准的有2、3、4类区的昼、夜噪声和1类区的昼间噪声;1类区的夜间噪声超标2.3分贝。与上年相比,2、4类区的昼间和3、4类区的夜间噪声均有下降,1、3类区的昼间与1类区的夜间噪声均有上升,2类区的夜间噪声持平。

固体废物 2017年,温州市工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301.38万吨,综合利用量294.51万吨,处置量5.58万吨,贮存量为1.29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达99.57%。产生量列前三位的是: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7.40万吨,利用处置量16.92万吨,贮存量0.48万吨。产生量列前三位的是:表面处理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酸。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7273.3吨,处置量7273.3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温州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3.70万吨(含餐厨垃圾6.86万吨),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为143.70万吨(含餐厨垃圾6.8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辐射环境 2017年,温州市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陆地、海洋、水体、土壤等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无明显变化。

陆地辐射:我市9个环境监测点瞬时γ辐射剂量率年平均值为72nGy/h,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调查时的瞬时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同一水平。累积剂量测得的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103—110nGy/h,年平均值为106nGy/h,与历年监测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内陆水体辐射:飞云江的第三农业站和鳌江的方岩渡水体中的总α、总β、铀、钍、镭-226、钾-40、锶-90、铯-137和氚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为环境正常水平。温州市区饮用水源地赵山渡水库、泽雅水库和苍南饮用水源地桥墩水库水体的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指导值,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近岸海域辐射:乐清湾海水的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均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天然放射性核素铀、钍浓度和镭-226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

土壤辐射:温州市区五福源公园土壤的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活度浓度和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的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

环境电磁辐射:温州市环境电磁综合场强测值范围为0.31—0.81V/m,平均值为0.52V/m,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有关公众曝露限值(12V/m,频率范围:30-3000MHz)。电磁辐射设施(广播电视发射塔、110kV、220kV、500kV输变电线路与变电站等)电场、磁场强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的要求。

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473家,其中放射源应用单位40家,在用放射源124枚,主要集中在全市医疗、科研、铜带钢带、塑料薄膜等部门与行业;射线装置应用单位433家,射线装置951台,主要集中在工业探伤、医疗等领域。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62个,其中新发47个;收贮废旧放射源38枚,收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