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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19- 03- 29 16: 0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水污染防治 2017年,温州市制定出台《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7年温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对平原河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入海河流等水质制定考核标准,重点突出国家“水十条”断面目标和消除劣Ⅴ类断面目标的考核,强化水质监测力度,对水质异常断面及时预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全市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8个断面全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根据《温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染源,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的基础上,制定《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开展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制定出台《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生态浮标(二期)项目的建设工作,整合完善珊溪(赵山渡)水源地自动在线监测平台。

“五水共治”:全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三步走战略决策和“剿灭劣Ⅴ类水”攻坚行动要求,全力推进治水剿劣和河长制工作。全年累计完成治水重点项目投资326.4亿元,完成率149.4%。至2017年11月,全市20个挂牌销号的劣Ⅴ类水质断面、2947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全部按照省定标准完成整治和验收销号。全年拆除涉水违建522万平方米,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733千米,全面完成32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验收移交工作,整治和封堵入河排污口42588个,清除河道淤泥1037万方,清淤排水管网3019千米。

污水处理:全市建成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42座,设计建成处理能力139.7万立方米/日,全市处理总量45575万立方米。其中温州市区建有污水处理厂11座,设计处理能力75.7万立方米/日,年处理总量2425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96.26%。


大气污染防治 2017年,温州市制定出台《温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主要任务、重点措施和具体项目。将PM2.5浓度、PM10浓度、AQI优良率纳入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考绩内容,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列为美丽温州建设、市对县环境保护局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绿色温州”网站每天实时公告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温州电视台、温州广播电台播报空气质量日报数据,“温州环保”官方微信平台设置实时查询版块,气象台3月开始向社会发布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营造全民关注空气质量的浓厚氛围。

工业污染防治:全市4家电厂12台机组全面实现废气超低排放。启动制鞋、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散乱污”企业调查工作,全力推进VOCs污染治理,完成炼化与化工、涂装、制鞋、合成革等行业175家企业的VOCs治理工程。推进涉气重点区域专项整治,龙湾区全面启动浙南科技园建设,对区域内涉气企业实施关停搬迁;鹿城区启动制鞋行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对量大面广的制鞋企业实施集中改造。调整能源结构,2017年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522台,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000台任务,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累计下降10%以上,超额完成省核目标。

扬尘控制:全市建筑工地防尘面积达3368万平方米以上,城中村改造扬尘整治115.92万平方米。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市区241条主要道路(路段)实施重点清洗作业,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65%以上。

机动车船舶污染整治:全市已建成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26家(31个检测站点)共148条检测线。全市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定期排放检验全面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并于2017年12月起对重型柴油车定期排放检验实施加载减速法。全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总次数97.4万次,检测车辆总数83.0万辆,车辆初检合格率89.5%,淘汰老旧车(含黄标车)18083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到港船舶燃油质量和污染排放检查,全面供应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的普通柴油。对内河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实施禁航。


声污染防治 2017年,温州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对工业园区专项规划及工业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噪声防治方面,实施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统筹推进区域降噪。按照“关停淘汰一批、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金属表面处理、线路板、皮革后处理、移膜革、蚀刻、卤制品、铸造等七类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关停淘汰重污染企业837家,整治提升406家、整合入园261家。落实执行《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禁止在1类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推广低噪声工艺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噪声标准规定的产品。

交通噪声防治方面,扩大交通管制区范围,规范大中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车辆行驶线路,均衡交通流量,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实施机动车禁鸣管理,发布《关于调整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扩大禁鸣区域,禁止机动车鸣放喇叭。完善禁鸣标志设置,进一步加大路面禁鸣查控力度,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违法鸣喇叭集中整治行动,查获2560起。

社会噪声防治方面,加强娱乐场所噪音综合整治。对所有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噪声监管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档案,明确辖区中队专管员,即时落实监管与查处,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对投诉量较多的娱乐场所加强重点监管,即时进行投诉分析与现场走访检查,针对性落实降噪措施,有效落实动态监管。对重复投诉和居民投诉强烈的娱乐场所进行噪音检测,对屡教不改的娱乐场所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市区共受理娱乐噪音类投诉1667件,查处娱乐噪音15起,立案查处3件。


固体废物管理 2017年,温州市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网络平台建设,34家省控企业和36家经营单位全部实现联网监控;全市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6月,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乐清市瑞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城市矿产无污染循环利用项目(年处置电镀污泥、含铜污泥等8万吨)、温州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终极处置项目(表面处理废物年处置规模7万吨)、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市区已投用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临江一期、二期,永强一期、二期,东庄),设计批复总处理能力为3985吨/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西向生态填埋场一期工程飞灰填埋,设计处理能力128吨/日;粪便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生活垃圾转运站共88座。


辐射安全管理 2017年,温州市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采取市、县联合检查与县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全市所有涉源单位的企业自查、环保检查、系统比对与排查整改工作,查找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保证全市涉源单位的管理信息及实际在用放射源与系统数据完全一致,切实发挥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

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与监管:落实“双随机”工作制度,将辐射工作单位列入环境执法“双随机”检查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市级环保部门与县级环保部门分别制订并实施2017年辐射监督性监测计划,确保检查覆盖至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和熔炼企业。完成102家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性监管与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辐射应急管理:按照《浙江省辐射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与公安、卫生、交通、检验检疫等单位联合沟通协调,努力补齐安全监管短板。12月8日在浙南产业集聚区举行2017年温州市突发辐射事件应急演练,演练成功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