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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发布日期: 2019- 03- 29 17: 1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向好的态势,市场物价总水平温和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简称CPI)同比上涨2.4%,涨幅较上年扩大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价格总体稳中有升,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简称PPI)同比累计上涨2.2%,指数较上年扩大4.2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简称IPI)同比累计上涨6.2%,指数较上年扩大7.6个百分点。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涨一跌”态势,其中:居住、医疗保健、衣着、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食品烟酒同比分别上涨6.6%、2.4%、1.8%、1.5%、1.3%、0.8%、0.4%,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居住类价格上涨拉动CPI上涨1.6个百分点,贡献率65.8%;医疗保健拉动CPI上涨0.2个百分点,贡献率6.9%。


民生价格改革 2017年,温州市出台《关于实施差别水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于2018年开始实施。制定《温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改革方案》(讨论稿)和《温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确定温州市充电收费标准为1.60元/千瓦时(含电费)。出台实施《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下调市区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限价从3.40元/方下调为3.28元/方。完成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等。


收费管理改革 2017年,温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47.29亿元,比上年减少0.24亿元,减幅0.52%,收费总额占全市年财政收入724亿元的6.53%。落实收费清单管理,建立《温州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温州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五张收费清单。做好卫生医疗领域权限内的收费价格管理工作,出台《温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核定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床位费价格。做好教育领域权限内的收费价格管理工作,对公办幼儿园实行收费备案管理,对道尔顿、北大附属、东瓯民办高中等民办学校学费及外国语住宿费收费标准作备案管理。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权限内的收费价格管理工作,出台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政策,完成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车辆通行收费听证。核定并降低温州市区牛羊定点屠宰及温州菜篮子活禽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全市牛羊及家禽经营户成本降低约280万元。联合口岸办出台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价格监测和价格执法 2017年,温州市物价部门将日常性监测、应急监测相结合,对270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测,全年采集和报送价格数据100万余个,发布重要民生价格信息420次。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新居配”规定,组织开展全市电力价格试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减轻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全市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374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4件,实施经济制裁175.1万元,其中退还33.3万元,罚没141.8万元。


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 2017年,温州市完成成本监审项目21项,涉及项目包括城市供水成本、BRT营运成本、污水处理成本、生均培养成本、垃圾运输成本、经济适用房成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成本等,监审成本总金额240.22亿元,核减成本5.43亿元。首次接受财政委托,对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和西向生态填埋场过渡期运行经费进行审核,为政府统筹财力提供决策依据。全市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事项4943件,标的总额1亿元,市本级办理价格认定事项51件,标的总额750万元,办理本行政区域价格认定复核申请26件;全年无案件上报到省价格认证中心再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