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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 2019- 04- 01 16: 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委办)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落实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政策函告制度和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实施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全市消化历史遗留的事业编制3688名、行政编制20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86名。全市185个乡镇(街道)实现“四个平台”①全覆盖。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统一登记、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以及控编减编等工作,多项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

①“四个平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数字化背景下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架构,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


“四个平台”建设 2017年,温州市185个乡镇(街道)实现“四个平台”全覆盖。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司法、国土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派驻机构纳入镇街属地管理,全市下沉派驻人员7258名,落实镇街在派驻机构人员人事任免方面的建议权、动议权。9月18日,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打通综治、公安、民政、综合执法、卫计、消防等9个部门延伸到基层的信息壁垒。网格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全部纳入镇街统一的网格,整合县级部门在村(社区)的各类辅助工作力量,明确全科网格员,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协作、案件移送抄告、首问责任、基层执法联动等配套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全年依托“四个平台”处理事项260余万件,98.8%在镇街直接处理。


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2017年,温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监察委、巡察机构、市行政复议局的组建、挂牌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要求,率先在全省印发群团组织“三定”方案。完成招投标集中监管体制改革。6月7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温州高教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瓯海区管理,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不再对外挂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牌子。完成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机构更名,由副县级调整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创新都市区统筹发展机制,设立瓯江口集聚区公安直属分局、瓯江口中心医院(筹)、经开区大数据中心、环保监测中心等机构。理顺市区房管体制,下放部分城市管理服务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7年2月,温州市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优化调整功能区执法机构,在瓯江口新区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派出机构,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内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首批梳理八个方面247项行政处罚事项及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第二批梳理31项风景名胜区管理和未划转城乡规划事项,分别以市政府名义对外公告。


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2017年,温州市梳理拟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接的98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推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等43家政府部门职能向市鞋革行业协会、市服装商会、市金融设备行业协会、乐清市小型断路器行业协会、瑞安市汽摩配行业协会、永嘉县泵阀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转移。开展温州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十佳优秀社会组织”评选活动,市鞋革协会等10家单位获首届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十佳优秀社会组织”。自2014年开展工作以来,市本级累计有43家单位向181家社会组织转移职能110项,签订职能转移协议414个。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2017年,温州市出台《温州市事业单位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设立“事业编制银行”,破解编制“一定终身”的制度障碍,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专项核定并严格按周转期限收回,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的使用条件、核定方法和管理要求,按程序专项核定并专项用于符合使用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的事业单位,市、县(市、区)两级已“放贷”469名事业编制,该做法获副省长熊建平批示肯定。设立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核定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100名,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和保障平台。试行“事业编制报备”,核定温州道尔顿小学、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东瓯中学和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等非财政供养事业编制报备员额689名。


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 2017年,温州市教育、卫生领域登记试点单位累计36家,占全省总量的1/3,吸引民间资本、引进人才、解决学生入学等各项指标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均居全省首位。出台“1+4+2”政策文件,给予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服务机构和人员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2017年,温州市有试点单位74家,总量全省领先。其中温州大剧院管理处、温州市中医院被确定为国家事管局联系点,市图书馆法人治理试点工作被誉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新样板,央视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作专题介绍。落实法人自主权,强化理事队伍建设,破解理事会的监管难题,发布市级公立医院公益指数,为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准则》提供温州经验,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函肯定。11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魏刚到温州市专门调研指导该项工作。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2017年,温州市出台《温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议事、违纪违规举报、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评估、监督检查报告等制度。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明确22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作为首批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员。下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落实控编减编、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清单梳理和整改,成立督查组重点对工作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和指导。市编委办会同市审计局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鹿城区人民法院等6家单位开展领导任期经济责任人民审计工作。对照“中央规定的15类机构编制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逐项分类、逐一认定、统一登记,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台账。通报各地“两个总量”执行情况及总量外编制消化情况,严格审核年度用编计划,加强科级领导职数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