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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4- 02 14: 2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至2017年6月30日,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量3338532人,其中男性1940756人,占58.13%;女性1397776人,占41.87%。流口总人数比2016年(3399985)减少61453人,同比下降1.81%。全年实发居住证136890人。


流动人口分布 2017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下的1264998人,占全市的37.89%;居住半年至五年的1964163人,占58.83%;居住五年以上的109371人,占3.28%。流动居(暂)住人口居住在较多的县(市、区)有:鹿城区570077人,占全市的17.08%;乐清市564390人,占全市的16.91%;瑞安市613693人,占全市的18.38%;瓯海区570986人,占全市的17.10%;其他分别为龙湾区456679人,占全市的13.68%;永嘉县246516人,占全市的7.38%;苍南县132602人,占全市的3.97%;平阳县144660人,占全市的4.33%。全市流动人口居留日益稳定,主要居住在经济发达区域,期限以长期为主。


流动人口文化程度 2017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整体文化程度较低。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64965人,占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的13.9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2873567人,占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的86.07%。


流动人口年龄构成 2017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中,适龄劳动者占绝大多数,尤其年轻人居多。年龄在16—24周岁的517121人,占15.49%,25—44周岁的1799451人,占53.90%,45—59周岁的691904人,占20.72%,60周岁以上的54295人,占1.63%。


流动人口就业分布 2017年,温州市经济型(务工、投资经商、务农、服务)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共3013438人,占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量的90.26%,其中务工人员是经济型流动人口主要构成部分,数量达2958079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98.16%,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88.60%,这些流动居(暂)住人口以体力劳动为基础,就业选择多样,行业分布广泛,服装、鞋类、小商品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仍然是务工行业中的主流;经商人员22162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0.74%;服务业人员23500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0.78%;务农人员9697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人口总数0.32%。


流动人口居住方式 2017年,温州市流动人口落脚点仍以出租房屋、单位内部为主。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流动居(暂)住人口2315146人,占总数69.35%;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流动居(暂)住人口896556人,占总数26.85%;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流动居(暂)住人口31791人,占总数0.95%;居住在工地现场的流动居(暂)住人口49037人,占总数1.47%;居住在旅店的流动居(暂)住人口372人,占总数0.01%;其他45630人,占总数1.37%。与上年相比,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减少314人,同比下降0.01%;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减少54607人,同比下降5.7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减少5086人,同比下降13.79%;居住在工地现场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1182人,同比增长2.47%。


流动人口来源地 2017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中,省内的流动居(暂)住人口292185人,占总量的8.75%,以来省内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为主;省外的流动居(暂)住人口3046347人,占总量的91.25%,以来自安徽、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河南等省(市)为主。来自省内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10058人,同比增长3.57%;来自省外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减少71511人,同比下降2.29%。


新型居住证制度实施 2017年,温州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逐步规范申领、审核、发放流程,搭建新型居住证工作模式。11月始,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与教育、人力社保、卫计等部门对接服务功能,拓展居住证便民、惠民功能。至年末,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居住证具备三项以上功能。结合物联网治安管控,推进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对未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继续发放e居卡,实现e居卡和IC卡“两卡融合”。至12月13日,全市已有效受理居住证74.35万张,占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33.05%,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e居卡覆盖率92%。


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管理 2017年,温州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坚持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如实开展人口、出租房屋底数信息查漏补缺,全市居住出租房信息登记采集率、涉疆关注流动人口登记管控率均保持100%;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信息准确率、户籍人口实际居住地址采集准确95%以上。严格落实高危人员分层次管控,全年全市列管流动人口高危人员53121名,列管比率1.75%,重点打击率38.92%。全年全市累计排查流动人口988.54万人次,新登记622.24万人次,注销667.86万人次,流动人口在册数较上年9月底“大拆大整”行动前下降12.87%。


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 2017年,市公安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主抓、村居实施、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原则,在瓯海区娄桥、景山街道等区域开展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旅业式”管理试点工作。瓯海区已改造提升旅业式出租房2160家,禁租取缔隐患出租房855家,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事故数同比下降8.9%,旅业式出租房未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下半年在全市推广出租房“旅业式”管理模式,各地于11月底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抓好教育培训,按地区分别确定1—2个乡镇(街道)作为居住出租房“旅业式”管理试点单位。


新居民积分服务 2017年,温州市向新居民提供优质公办积分入学指标414名、积分旅游指标2020名、积分医保指标500名、积分体检指标172名;接收新居民积分申请14690份,其中申请积分入学5290份、积分住房补贴1500份、积分旅游5200份、积分医保700份、积分体检1000份,各项积分服务指标均超额完成。根据“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鹿城区对原积分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改前置审核为后置审核,实现流动人口在街镇就能得到“政策咨询、资料收集、登记审核”一站式服务。优化网上积分申报及查询平台,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完成积分申请,方便流动人口申报工作。对接市住建委做好积分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工作,瑞安市、苍南县新居民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已落地,年度计划指标名额分别为300名和100名,共接收积分申请1500份,其他市县正在推进中。


乡情警务合作模式 2017年,温州市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拓展“以外管外”合作渠道和模式,分别在经济开发区分局和瑞安市局创建“老乡民警工作室”“曾五一外警工作室”,全市外警收集涉及流动人口方面的违法犯罪信息及传递48条,协破刑事案件12起、治安案件34起,协助抓获逃犯32起、处置群体性事件45起,化解纠纷矛盾593起。


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应用 2017年,温州市流动人口服务指导中心协调市公安局科信局、信息中心及相关运维单位做好平台升级工作,配置、调试完成数据交换平台,同步流动人口IC卡相关业务数据。根据全市行政区划变化,完成平台相对应代码调整工作。按照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要求,开展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对系统补丁进行升级,排查设备故障,确保G20、党的十九大等重大安保项目期间系统安全运行。“温州新居民”微信公众平台关注粉丝218万人,占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数量的66.29%,累计推送宣传资讯73期约580篇,流动人口自主申报量14万人。


流动人口现状调查 2017年,温州市在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和瑞安、乐清两市开展年度全市流动人口现状调查,从居住、社会融入、工作情况和生活环境及企业、流动人口对“大拆大整”的看法与影响等方面入手,抽样调查2300人,形成《2017年温州市新居民专项调查报告》。


流动人口基层维权组织建设 2017年,温州市在重点镇(街道)建设集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心理咨询、治安防控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站(点)。全市设有“以外调外”等基层维权自治组织站点125个,全年处理流动人口纠纷等2349件,处置率100%,办结率95%。“96345”流动人口热线服务电话接听来电93例,办理满意率100%。苍南县成立新居民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为新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免费法律维权服务;瑞安市“新居民红色民意站”收集流动人口反映的意见建议300余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达700余人次。


关爱新居民活动 2017年,温州市流动人口服务指导中心面向困难流动人口、环卫工人,新居民子女等开展不同主题的关爱新居民活动。如“冬日送温暖·情系流动人口”活动,“诚邀留守环卫工共赴慈善年夜饭”活动,“爱心护眼呵护‘睛'彩”护眼活动,“关爱’小候鸟‘·快乐过暑期”“金秋助学·伴你成长”关爱新居民子女活动。全年全市走访慰问优秀和困难流动人口1192人次,举办关爱活动46场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30余场,参与志愿服务人数5500余人,投入经费185余万元,惠及流动人口1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