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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发布日期: 2019- 04- 02 14: 5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7年,温州市教育工作紧扣“十三五”战略目标,以创建教育现代化为总抓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均衡、质量、问题、改革、民生“五大导向”,着力实施温州教育“十大工程”,推进“补短板、育亮点、树标杆”专项攻坚行动,14项主要指标在全省实现晋等升位。全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2493所,在校学生140.13万人,专任教师91940人,教职工119597人。在温普通高校9所,本科独立学院2所,在校学生88680人,专任教师5580人,教职工8230人。成人高校1所。龙湾区成为第三批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鹿城区、文成县、苍南县完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区)申报任务。评估认定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26个,达标乡镇(街道)26个,占比85.95%,比上年提升19.5个百分点。评估认定新申报和重新审核的二级幼儿园117所,对各地新认定和重新审核认定的743所三级幼儿园按照10%的比例开展抽检。新创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一、二级学校83所,占比45.87%,同比提升8.07个百分点,一、二、三级学校占比98.57%。新创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37所,占比96%,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新创省二级特色示范普高24所,占比68.63%,同比提升23.09个百分点;新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学习型城市3个,省等级中职学校15所,中职学校占比94.87%,同比提升19.87个百分点。推进集约化统教 育一平台建设,优化“最多跑一次”教育类公共服务审批事项23项。2017年,市教育局获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 2017年5月8日,温州市教育局成为浙江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和公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地区。年内,温州大学基础教育评估中心由温州大学和温州市教育局合作成立,为第三方专业教育评估机构。双方签订《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评估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制定、评估模型构建、评估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该中心的成立对于提高温州市域基础教育办学质量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深化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督导模式创新 2017年,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照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设计50项指标,从普及水平、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投入、发展成果五个方面进行编制,对其中22项重点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排名。通过发布县域教育发展水平督导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线上线下媒体宣传,深化各地督导数据分析解读;通过县域间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大数据比对,倒逼各县(市、区)提出弥补短板具体举措。实施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行动计划,实行每月、季度、年度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进度的督导反馈机制。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 2017年11月1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副市长郑朝阳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编委办等13个单位的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性教育督导政策意见,审议决定全市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要事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督学,发布温州市教育督导报告。


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 2017年,温州市教育局专题研究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示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明确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等10个重点责任处室(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明晰普法工作三个“面向”,即面向领导干部,重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集中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分类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综合法律法规;面向青少年,重点加强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在高中教育阶段强化守法意识、法治观念教育;面向社会,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上普法平台的作用,开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