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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线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组合登记
发布日期: 2019- 05- 27 08: 2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还在抵押状态的不动产,无需注销抵押还清贷款,便可进行交易过户,同时可将抵押权一并变更至买方名下——记者5月26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我市正式推出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组合登记业务。

市民王先生和张女士是第一位享受到该项组合业务的。卖家王先生约好买家张女士、贷款银行的经办人后,三方同时向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组合登记手续。

受理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的登记二科(负责二手转移业务)和登记三科(负责抵押业务),通过内部流转分别进行各自的审批环节。完成登簿后,张女士和银行分别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也就是说,通过新上线的组合登记,卖家王先生不需要事先还贷、办理注销抵押,买家张女士则一步到位地办理了不动产过户和银行抵押。这不仅为她缓解了还贷压力,也为她在成功取得学区房的同时解决了再寻银行办理贷款的大难题。

“实在太方便了,非常感谢你们。”在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后,张女士再三对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而在此前,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卖家需筹款先还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再和买家办理不动产买卖转移登记;另一方面,买家还需向银行申请贷款,最后由买家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登记业务,是今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的“三服务”活动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系统改造、创新、优化,将抵押和转移通过组合登记的形式,使该不动产在抵押状态下完成不动产的转移和抵押的变更,让原先有贷款需求的不动产交易‘多项业务多跑趟’变成‘多项业务只跑一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

那么,今后,组合登记需要怎么申请、如何办理呢?需要另提供什么材料呢?

简言之,卖方无需事先还贷,只需抵押权人(银行方)出具同意办理抵押状态下不动产转移或部分转移的情况说明,并与将来的抵押义务人(买方)签订变更协议,三方便可共同申请办理转移和抵押变更的组合登记。(记者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