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朝晖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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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干〔2019〕20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吕朝晖任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陈靓秋任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俊任温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温州市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办公室主任; 谢忠诚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贾焕翔任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局长; 赵斌任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戚德忠任温州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朱景高任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朴标任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看守所政委(副县长级)职务; 金斌华任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陈东晨任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政委(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局长职务; 徐志宏任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林宗仁任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委,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职务; 张足任温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支队长; 马宝轩任温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政委; 陈锦波任温州市公安局轨道和交通治安分局政委(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政委(副县长级)职务; 叶辉任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辉任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局长(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直属分局局长(副县长级)职务; 郑义君任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斌任温州市行政复议局局长; 朱园园任温州市行政复议局副局长; 王航宇任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亨利任温州市渔业局局长; 林志保任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朱云华任温州市文物局局长; 李震任温州市文物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邱华萍任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陈云源任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余玮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福国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祖荣、王志旭、谷一超任温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项伟胜任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潘晓光、詹尔成、高晓静、姚海任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旭辉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峰任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少燕任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朱启荣任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徐欣隆任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主任; 胡剑波任温州城市大学(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副校长; 朱向军任温州城市大学(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克洁任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项忠任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魏滨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邵潘锋的温州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赖永林的温州市公安局治安二支队政委(副县长级)职务; 免去陈国安的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副县长级)职务; 免去金群的温州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免去缪心毫的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柳正卫的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连真毅的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叶新明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晓东的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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