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定于2月10日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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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10日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会期四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六)选举及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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