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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工程将引入社会监督
发布日期: 2020- 01- 12 08: 5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我市建设工程将引入社会监督,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温州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指导意见(暂行)》已经确定,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包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文明施工等内容。其中施工质量以住宅工程(商品住宅)为重点,文明施工则包括建筑工地的标化施工、扬尘防治、排水整治和平安创建等。

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工作,拟由社会监督员承担。社会监督员包括两代表一委员、行业专家和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含自媒体)代表和住宅工程住户代表。

市民代表和媒体代表由自愿报名和住建部门推荐相结合确定;住户代表由所在住宅项目住户自愿报名,建设单位确认资格,住建部门根据其相关能力进行确定,每个项目3-5名。(记者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