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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农房建设将实行“带方案审批”
发布日期: 2020- 10- 29 09: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范海国 字体:[ ]

为优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推动民居风貌形成、强化违法建设防控,日前,永嘉县出台《永嘉县农房建设“带方案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该县推行农房建设“带方案审批”改革工作。

根据《方案》,永嘉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牵头汇编《永嘉县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之楠溪民居》供建设三层以及三层以下且不设地下室的农村住房(以下统称低层农村住房)的农户免费选用,每套户型图深化到建筑效果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等内容,农户只需选择户型图就可直接按图施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根据实际需要对选用图集建设低层农村住房的建房户,无偿提供设计图(户型布局基本一致)适当修改服务。

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建房户申领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交有效的工程设计方案或选用农房设计通用图。相关部门受理农房建设许可时将对工程设计方案的平面布局、建筑外立面、建筑风格及色彩效果等内容审查,做到“按规划审批、按风格设计、按图纸施工、按审批验收”,对不符合风貌控制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予以验收,不予办理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