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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发布日期: 2020- 11- 21 08: 0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11月20日在北京举行,温州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瑞安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荣誉称号。

此次大会还对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进行表彰。泰顺县司前畲族镇获全国文明镇称号,鹿城区七都街道樟里村等10个村获全国文明村称号,温州市纪委监委等12家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吴红梅家庭、李永珠家庭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温州中学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瓯海区三垟街道南仙社区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吴红梅作为全国文明家庭代表赴京参加表彰大会。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对一座城市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评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非“终身制”,评上之后每年还要接受中央文明办的考核,每三年复评一次。2014年温州首次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成功蝉联。三年以来,我市以打造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出台实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刚性制度促文明行为提升,率全国之先开出“斑马线低头族”首张罚单引发全国热议;作为全国移风易俗试点城市之一,温州移风易俗工作入选中组部编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疫情期间,我市率先在全国开展“公筷行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健康好习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全市共同努力下,温州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连续两年上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并位列今年的地级市榜单榜首。(记者 庄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