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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
发布日期:2020-11-28 15:59:0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字体:[ ]

冬春季节,气温降低,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扩散蔓延,货物运输同冷链一样成为病毒输入的载体,病毒潜伏期长,人口流动加大,部分群众警惕性下降,叠加呼吸道疾病高发期,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11月以来,我国已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为全面落实“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控策略,巩固温州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个人防护要做好。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风险地区少前往。广大市民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凡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宾馆报告;按要求提供到达温州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信息的,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各地各基层单位要加强排摸和监管,落实境外返温人员隔离后的健康监测,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在抵温后第一时间送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

三、进口冷链食品慎食用。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倡导广大市民近期少购少食用或不购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收到来自这些地区的邮件、包裹应对其外包装作擦拭消毒到位后方可打开。如确需购食,应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应扫描“冷链食品溯源码”,使用一次性手套挑选,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储存时要采用独立封闭包装。加工处理进口冷链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尽量避免生吃,要充分煮熟后再食用。餐饮酒店暂不提供进口冷链生食。要加强各进口物品、食品相关全环节防疫,强化档口、案板、器具物表面、食品储存冰箱或冷库内表面等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人多场所要管牢。机场车站、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影剧院、KTV、网吧、棋牌室、图书馆、零售药店、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亮码+测温+戴口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看守所、监狱等重点机构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预防聚集性疫情。严格医院管控,严防院感风险。全面倡导医疗机构预约就诊(急诊除外),减少院内人员聚集。

五、爱国卫生好习惯。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行动,各单位、基层单元、住宅小区和村居要组织发动人员,定期开展大扫除,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坑洼积水。推进垃圾精准分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全面清除“四害”,提升环境卫生质量。促进全民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严格遵守防疫和环境管理要求,共同营造健康安全、洁净优美的工作环境、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7日

下载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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