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编制了《温州市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共7天)。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口头或书面提出。联系电话:88969615,电子邮箱:151747517@qq.com。
附件:温州市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