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0-0555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安全
文 号: 温政办〔2020〕92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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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温政办〔202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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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温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2- 30 12: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五美”新温州和“五城五高地”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多措并举,提升识别监测能力。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加强专业调查与日常巡排查工作的有机衔接,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研究,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力推广普适性专业化监测设备,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成为一支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过硬的基层防灾队伍。

(二)科技支撑,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预测模型,加强降雨阈值研究,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以地质灾害“风险码”为主线,建立集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管理、分析、预报、决策、发布的全市域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全面提升温州市地质灾害动态预警及综合指挥水平。

(三)部门联动,提升治理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在现有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基础上,针对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街道)开展1:2000风险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实时更新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到2022年底前,形成地质灾害日常排查巡查工作联动机制,完成25个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街道)风险调查评价,鼓励支持其余有条件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街道)提前开展1:2000风险调查评价。贯彻《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部署开展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到2022年底前,完成11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县(市、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二)构建地质灾害监测网,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

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部门加强合作,整合优势资源,结合气象高风险区监测需求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雨量监测站需求,统筹规划,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雨量监测站加密建设工作。探索适用于我市地质灾害监测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大力推广普适性监测仪器,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到2022年底前,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95个,新增山区雨量自动监测站150处。在全市地质灾害排查预警四项制度基础上,按照群测群防员“五化”建设模式,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解决防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实施地质灾害“风险码”管理。

将地质灾害易发区信息、危险性区划信息、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员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应急预案信息、排查巡查信息等全部纳入“风险码”统一管理,实行相关信息自动采集、自动提取、自动发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信息管理效能。加大与气象、水利部门数据共享力度,利用大数据、三维可视化、物联网等新技术,进一步完善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模型,及时发布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探索创新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高空鹰眼”监控及无人机巡查,实现高效、快速、精准处置地质灾害并回传受灾情况,为精准指挥调度等提供实时数据。研发覆盖地质灾害潜伏、爆发、处置、消除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风险防范区管控、预测预警动态预测预警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云操作,做到“云端预警”“云端预报”“云端共享”。到2022年底前,建成“人防+技防+机防”的市级地质灾害动态预警及综合指挥平台。

(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到2022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80处。认真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3号),进一步完善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定期综合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组织开展工程评优活动,鼓励各地争先创优。到2022年底前,形成实时监管、优质高效的治理工程质量安全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温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沟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市级财政要继续做好对市级地质灾害工作的资金保障。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统筹保障避让搬迁农民住房所需的用地指标。县(市、区)政府要筹好相关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的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宅基地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将地质灾害风险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创新试点。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主题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灾辨灾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形成群众积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以创新为引导,鼓励基础好、思路清、举措实、保障到位的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新试点,探索风险管理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附件:温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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