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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办公室关于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07 17:30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创建工作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办公室委托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申请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评价的11个市进行了体系评估、现场评价等工作;委托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

综合两家机构评价调查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11个创建市评定结果为合格。现将拟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的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11个市的有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zjamr.zj.gov.cn/)、拟命名市政府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为12月7日到12月14日。

如有异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传真、邮件、来访等方式向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办公室反映情况。如在创建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情况。

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办公室联系方式:0571-89761501、89761531(传真),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邮编:310012),zjsfood@163.com。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联系方式:0571-89769221。

备注:周末反映情况请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附件:1.第三方评价验收意见.pdf

          2.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pdf

          3.各市创建方案和自评报告.rar

          4.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标准(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