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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省招录6000名公务员
发布日期: 2020- 12- 08 08: 0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日报 字体:[ ]

记者12月7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2021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6000名,其中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共297名(省属司法行政单位217名);市级机关单位426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3953名;乡镇(街道)机关1324名。考生可于12月11日开始报名,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和17日。

记者了解到,此次招录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考生政治素质的测查评价贯穿招录全过程,体现到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确保新录用公务员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此次招录将探索系统化推进分类分级考试。首次单列行政执法类职位,将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和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五大执法领域的一线执法职位纳入行政执法类职位类别,实行公共科目单独命题和测试,另外对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试点开展心理测评,对综合执法职位加试体能测评。将部分专业性要求较强的职位归为专业技术类,细化专业资格条件设置,并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加试专业科目。此外,此次招考调整分级招录层级划分,省市县三级划分为综合类,乡镇街道划分为基层类。

进一步树立基层导向,是此次招录的一大变化。2021年县级以下招录机关共安排招录计划5277名,占全省招录总计划的87.95%。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记者 陆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