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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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期。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从即日起,暂停我市2020年清明现场祭扫活动。 提倡公众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全市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免费献花代为祭扫。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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