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20-0197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文 号: -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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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温州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3- 27 09: 0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019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等规定,现将温州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强化党委领导为引领,夯实法治温州建设责任。市县两级以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为统领,以“两规则一细则”为依托,推动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强化“关键少数”引领,落实《温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善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法治建设首次纳入市委第四轮巡察范围,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政府系统116名领导干部集体旁听行政诉讼案庭审。

(二)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擎,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聚焦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99%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385项省定民生事项全部“镇街可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实现率达100%。推行“涉企免罚清单”制度,建立国内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跨部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设立全国首个“民营企业家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十二条措施》等18个涉企惠企文件,建立重大涉企案件风险报告制度、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制度,让温州真正成为“亲商典范”。

(三)以强化制度有效供给为重点,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和必要性审查制度,2019年市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19件,数量同比减少13件。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文件254件,提出审核意见486条。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

(四)以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为牵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首创“一次申请、两次救济”机制,全市新收复议案件1357件,比上年增加20.7%,直接纠错193件、纠错率17.8%;调解结案268件、调处化解率24.7%。开展行政败诉率整改专项行动,建立败诉追责与容错免责、败诉风险案件研判通报、市领导约谈督办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开展负责人出庭率考核。12月底,我市行政败诉率降到10.38%。

(五)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律师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35家,100人以上规模所4家,律师人数达2573人,提前一年完成小康社会律师万人比指标。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队,举办全国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温州)现场会,温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经验获评2019年度中央统战部全国统战工作创新成果奖,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加快智慧仲裁项目建设,成立“一带一路”温商国际仲裁院,被《政法动态》刊登报道。我市法律援助服务指数体系创新经验入选《中国法律援助年度发展报告No.1 (2019)》。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成立司法鉴定所,填补我市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方面空白。举办全市首届法治文化节,在平阳南麂“法治小岛”承办全省普法责任制推进会,“温州普法F4”抖音政务号进入全国抖音司法榜前十。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法治意识较淡薄,一些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

(二)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如五大领域执法间存在职权界限不清、部分执法主体尚未理顺,县乡两级行政败诉率偏高。

(三)基层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县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尤其是乡镇(街道)普遍未设置法制机构或缺少法制审核人员。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越来越多的执法事项下放到乡镇,基层执法决定瑕疵相对较多。

(四)公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行政诉讼缺乏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同志高度重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2019年4月2日,主持召开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强调要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征收程序、降低行政败诉率;10月3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迎检准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2月3日,率政府系统116名领导干部参加市法院庭审现场观摩活动,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同时,多次对降低行政败诉率、合法性审查、政府立法等工作作出批示指示。

2020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温州。一是落实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出台《2020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工作方案》;强化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二是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违反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健全行政合同监管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家政服务、廊桥保护、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立法,完成《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四是全力补齐法治建设突出短板。深化土地征收领域专项治理,结合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研究完善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体制机制。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落实乡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推动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五是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效能。完成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三年行动计划扫尾工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面向五类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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