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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17 12:43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020年4月1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温州市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做好相关执行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珊溪-赵山渡水库为我市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事关全市500万人的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作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在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但根据上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要求,珊溪-赵山渡水源保护区内人口搬迁,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2019年底我市启动了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根据省里要求,我市需专门制定珊溪-赵山渡水源保护区拟调整后的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在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继续有效推进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因此本方案既是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现实需要,也是保护区调整的配套要件。

二、《工作方案》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5.《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

6.《温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温政办〔2018〕129号)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整治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附件”共五部分内容。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地现状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制定本整治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划、立、治”三项任务要求,开展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提升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温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提升,建立完善的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体系。水体总氮、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得到有效控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该部分内容为本整治方案的核心,包括开展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开展生态修复等三方面工作任务。

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具体包括开展一级保护区人口搬迁、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控制旅游业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支流水质达标建设、强化违法问题执法监管等七项整治要求。开展上述整治工作将有效解决当前珊溪-赵山渡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各类问题,也是完成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现实需要。

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包括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水源地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等四方面建设内容。开展上述工作可进一步完善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水源地应急监测管理水平。

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包括实施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两方面内容。开展上述工作可有效拦截各类污染源入库,进一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主要是从组织领导、督查考核、资金保障、舆论宣传等四个方面来保障整治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作为市县目标考核、“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源保护整治提升工作。要深入群众,加强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水源保护区内群众保护水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附件

附件内容主要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特别要求,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列出了温州市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准入正面清单,明确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可以从事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项目内容。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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