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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重要会议
发布日期: 2020- 04- 21 17: 0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8年3月28—31日举行。会议应出席代表543名,报到代表533名,代表报到率98.16%。会议听取并审查批准市政府工作报告与计划、预算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决定2018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会议依法选举姚高员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钱晓薇、黄慧为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并提交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周赞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001号)、童洪锡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002号),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予以立案,印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另外2件议案转为建议。与会议期间收到的606件建议一并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列席本次会议的有:不是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温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与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省部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市直部门正县长级纪检组长、驻温部队负责人、县(市、区)监委主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报告。会议特邀部分在外温州商会会长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2018年1月22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原定于2018年2月3日召开的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因工作安排需要推迟,具体时间另行决定。会议传达1月17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2018年2月12日下午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姚高员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接受张耕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葛益平为姚高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和秘书长陈锋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2018年3月23日下午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2018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市政府副市长陈建明、市监察委副主任郑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年4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组织举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宣誓仪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副市长殷志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胜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年6月26日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龙港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改革有关方案。听取和审议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专委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8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8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决议》。听取关于《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书面印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听取《关于修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经审议,表决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浩、副市长陈强,市监委副主任郑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曙峰,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年8月28日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2018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综合公共交通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审查报告、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温州市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关于制定〈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8年温州市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市委老干部局等10个重点审查部门2017年的财政决算。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市政府市长姚高员、副市长郑朝阳、陈建明,市监委副主任郑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曙峰,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年10月29日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大项目招引资及签约落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建大美”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制定温州市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通过关于制定温州市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副市长郑朝阳、汪驰,市监委副主任郑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年11月12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经审议:任命方向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接受宋志恒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由副主任方向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白楠生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陈剑慧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姜迪清为市民政局局长、陈宣安为市财政局局长、瞿自杰为市统计局局长、何宗静为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决定免去陈浩、林晓峰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接受麻金国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接受吴力绚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麻金国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吴力绚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决定免去白楠生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余中平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陈宣安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瞿自杰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葛益平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和秘书长陈锋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建明、市监委副主任林战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际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年12月28日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的议案,以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和关于2017年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的方案以及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审查报告、调研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同意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的决定、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直机关工委等10个重点审查部门2019年的部门预算(草案)、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及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的决定、关于市人大内司委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及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的议案、关于同意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强的市政府副市长职务,方勇军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谢逢越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冯金考的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周守权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张亨利的市农业局局长职务、张纯芳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程锦国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潘黄星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王丽峰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汤筱疏的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王爱香的市旅游局局长职务、王仁博的市粮食局局长职务、雷文东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谢作幸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何宗静的市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贾焕翔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朱云华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项伟胜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顾威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郑邦良的市招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孙维国、娄绍光、李无文为市政府副市长、黄阳栩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贾焕翔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冯金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潘黄星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守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亨利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云华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程锦国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本锋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叶军毕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雷文东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刘峰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汤筱疏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王仁博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章月影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陈向东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顾威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夏禹桨为市投资促进局局长、项伟胜为市政务服务局局长。会议免去张建民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敏强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徐文理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谢逢越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建民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敏强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延申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金浩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免去杨际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陈晔、袁渭生、叶炳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谢作幸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葛益平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王祖焕、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和秘书长陈锋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市政府市长姚高员、常务副市长陈建明、副市长殷志军,市监委副主任郑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