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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监督
发布日期: 2020- 04- 23 14: 3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立法工作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落实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座谈会和浙江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市委召开首次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坚持科学立法,审议通过《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斑马线“低头族”开出全国首张罚单。提前介入《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家庭服务业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为后续立法工作做准备。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审议通过《修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并根据修改决定重新公布《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注重立法后实施工作,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组织送法到社区、进广场活动。组建立法专家库,编制《温州市人大立法工作手册》,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接收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3件,督促修改1件、废止1件。

内务司法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2017年度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回头看”。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开展工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监督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持续关注市民饮食安全。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与市普法办联合推出《全城读宪法》公益宣传片,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2018年“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中获三等奖;参与启动温州市首个宪法宣传周暨“12 · 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财经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强化经济运行趋势分析,深化“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专项审议监督,同步开展民政、交通、教育、水利、环保、少数民族6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监督。结合审议政府半年度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着重在改革开放、转型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计划落地实施。关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并推动项目建设。紧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净化涉企执法环境等关键问题,联动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力量,广纳民意,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整治和巩固提升。

预算审查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审查批准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年度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推进绩效评价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开展政府性产业基金运行和使用绩效调研。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规范预决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确定市直10个部门进行重点审查;对市人力社保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9年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听证,梳理提出初审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市直80个部门115个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保障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本地化实施,突出温州亮点和特色,促进阳光财政建设。

教科文卫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监督市政府加大“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发挥企业和各类研发机构的主体作用,重视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优化配套政策措施。开展基础教育工作情况、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民生实事、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和龋齿防控等工作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进相关工作。

民宗侨外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监督近三年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及签约落地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工作、破解要素制约、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外资源联动。加强与异地温州商会的联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调研,推进温商回归和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监督,推进少数民族扶持资金跟踪信息系统建设(试点)相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领导在温调研城市民族工作。结合“同心同行  共建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提出相关审议意见。跟踪监督侨(台)胞捐赠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温开展侨务立法工作调研,提出的多条建议被吸纳进新制定实施的《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助力世界温州人大会相关联络服务工作。支持并参与浙江台湾周系列活动,助推侨台、温台互动合作交流。

城建环保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进实现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组成7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质和固废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跟踪监督,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重点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关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连续两年开展“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工作监督。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实地调研安置房建设等项目,提出加快推进拆建工作、拆后土地开发利用、补齐城市功能短板等审议意见。跟踪监督综合公共交通工作,组织视察市域铁路S1线配套、BRT2号线、瓯江北口大桥等建设工程,助推政府完善规划、加大投入,构建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

农村与资源保护监督 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检查《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常委会领导带队赴三区一市①开展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并以媒体和街道代表联络站为载体,组织开展街道人大代表塘河条例执法检查接待日等专题活动。相关区(市)人大常委会亦联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法律巡视”,理顺塘河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巩固“五水共治”成果,促进“两线三片”大建大美。一年来,还先后专题调研监督市区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楠溪江保护管理立法调研、森林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①三区一市:因温瑞塘河流经区域为鹿城、龙湾、瓯海三区与瑞安市,故仅对三区一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