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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获表决通过
时间:2020-04-25 08:35 来源:温州日报 字号:[ ]

以人大立法推动荣誉市民工作,激励和褒奖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4月24日下午,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500多位市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这意味着,温州授予荣誉市民工作将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该《条例》的立法工作,创造了三个第一——我市地方立法史上第一部以代表联名议案为母本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第一部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第一部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这些“第一”彰显了温州科学立法、开门立法、为民立法的民生底色。

荣誉市民授予每两年举行一次

对象扩大至在外入籍的温州人

获得者可享四大礼遇

“《条例》的制定是对荣誉市民授予工作的充实和优化。”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金传顺告诉记者。以往的授予对象主要集中在外国人和华侨,这次将“温州一家人”的范围扩大至在外入户籍的温州人,并对权益保障、授予周期等诸多方面做了明确和规定,具有温州地方特色。比如,在授予对象上展现了温州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在授予条件上体现了温州的城市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

翻看《条例》,记者发现这部法规规范了荣誉市民授予的全环节全过程工作,涵盖了适用对象、授予条件、授予程序、授予仪式、礼遇规范、宣传服务、终止称号等内容。

《条例》不分章节,共计16条1600多字。其中明确授予对象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其他不具有温州户籍的市外人,确定了可以推荐授予的8个方面具体条件。如在制定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开发、利用资源等方面提出重要意见建议或提供重要信息,产生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在发展本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事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条例》尤其着眼于服务温州“两区”建设,将对本市创新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和提高知名度、美誉度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温州市外人士列入授予范畴。

同时,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在本市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在本市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事迹特别突出的”和“为维护海外本市公民和机构的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也纳入授予条件里。

《条例》还明确授予工作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授予,并确定了被推荐者本人同意、组织推荐、部门初审、市人民政府全面审核、名单公示、提出议案,市人大审议、决定、公告,以及举行仪式,颁发证书、奖章等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获得者可享有四大礼遇——应邀参加本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在温州客运口岸出入境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单位的申请依法给予通关的便利; 在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本市规定的相关待遇;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礼遇。

为提升荣誉市民的自豪感、荣誉感,产生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条例》还确定了设立荣誉簿等载体,记载、展示荣誉市民及其事迹,并进行宣传报道。此外,明确荣誉市民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要求荣誉市民珍视并保持荣誉,且设立了称号撤销和放弃的终止条件及其机制。已获得荣誉市民称号的获得者,同样适用本《条例》。

而为了适应“到访本市的外国友好城市行政首长、议会议长以及国际知名人士等”荣誉市民授予对象的特殊性,顺应国际惯例,《条例》规定了适当的机动程序。

“《条例》注重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突出提升荣誉市民尊荣感和规范评选程序,内容更加多元,职能分工更加明确,推荐主体更加广泛,评选程序更加规范。”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旭东表示,决定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制定《条例》是规范人大依法履行职能的制度保障,是对推进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有益探索。

“这是吸引全球优秀人士暖心举措”

“感受到了这座城市把我当作家人”

“希望为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大合力”

为何对荣誉市民授予工作进行立法?

时间倒回一年前。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谦等14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的议案》。他们认为,虽然温州在2006年和2007年相继出台了荣誉市民的授予办法和实施细则,但评选还不够常态化,在时间间隔和评选人次上比较随机。

“在温州,获得荣誉市民称号的有22人,而在宁波等地,获此殊荣的有百多号人。”在张永谦看来,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授予办法和细则的个别条款的局限性、滞后性逐渐显现;另一方面,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民间对外交往频繁,温二代、温三代等温州人后裔在外入籍人数众多,为鼓励他们回乡建设,适时就荣誉市民的授予制定一部具有温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有其必要性。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2月底,市人大民宗侨外委组成起草小组,赴厦门、福州、宁波等地借鉴先进经验,考察学习荣誉市民立法相关工作。在代表议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形成《条例(草案)》。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开展立法调研,对法规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这份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凝结了多方心血。每次的审议现场,讨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围绕条例逐字研究,反复斟酌,甚至不放过一个标点符号。

“16个条文,短小精悍,精准精炼,实用管用。在制度设计上有很强的操作性。”市人大代表、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洪锡如是说。

当天下午,得知《条例》表决通过的意大利友人、温州商学院广播节目策划教授Bonino Gabriella(博尼诺·加博列拉,中文名唐云)和记者分享了她的感受:“身为‘荣誉市民’的我特别感动,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座城市对我的认可,欢迎我并把我当作家人。这份荣誉会一直激励着我,讲好温州故事,向意大利同胞多多推介温州,为两地文化交流贡献微薄之力。”

同获荣誉市民称号的市人大代表、奔腾激光总经理吴让大也深有同感,他说对温州的归属感大大增加了,“这是吸引全球优秀人士共建美丽温州的暖心举措,将吸引更多人才来温创业,扎根温州,回报温州!”

授予杰出市外人士荣誉市民称号,是国内外各大城市的通行做法,体现了一座城市对外来人士的认同与褒奖,表达出城市价值观念的发展趋势和文明导向。作为温州授予市外人士的特殊荣誉,“荣誉市民”的条例制定意义非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叶建平表示,制定法规是助推温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助力温州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荣誉市民’这项具有影响力、吸引力工程将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擦亮‘世界温州人’金字招牌,加强内外交流,吸引更多人了解温州、融入温州、服务温州。”

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条例》的诞生开启了温州地方立法的崭新序幕。市人大代表、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千里这样期待:“希望条例正式出台后,能够尽快落实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执行,为温州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大合力!”(记者 王民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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