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历年两会 > 2020温州两会【已归档】 > 文件报告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20- 04- 25 10: 3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4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19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温州“续写创新史”的殷殷嘱托和去年3次对温州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奋战1161,奋进2019”年度工作主题主线,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票决通过的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改革开放焕发新活力,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民生福祉实现新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国家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要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高标准谋划“十四五”规划和未来发展新篇章。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突出“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以更高站位干事业,在成绩成效中增强信心,在变化变局中抢抓机遇,在逆境逆势中砥砺奋进,在苦干实干中决战决胜,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中奋力实现“两战赢”,全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政府要围绕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在新征程上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坚定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温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4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温州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的决议

20204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4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突出“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贡献更大力量。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4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保持固本强基、进中求优工作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新时代一流法院”建设目标,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五个大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温州法院“走前列、创一流”的工作实效,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4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地见效,按照市委全会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活动,扎实推进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力争温州检察工作走在前列,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