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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
发布日期: 2020- 04- 28 12: 5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8年,温州市出台《温州市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的实施意见》。洞头区获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文成县继洞头区和泰顺县之后获浙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永嘉县通过浙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现场验收;“醉美自然”“蒲州新韵”等14个美丽温州示范工程项目初现成效。

环保机制改革深化 2018年,温州市环保局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市县两级“最多跑一次”办事权限,下放9项审批事权,保留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主项12项、子项15项;所有“最多跑一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功能。全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项目2385个,属于新建项目1853个、技改(改扩建)项目532个,“环保三同时”①验收项目888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11家,审批辐射类环评报告表审批13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16件,审批放射源异地使用报告18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12件。

    ①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2018年,温州市完成金属表面处理、蚀刻、卤制品、铸造、皮革后处理、移膜革、线路板行业等七大重污染行业三年整治工作。印发实施《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启动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废塑料、农副食品、有色金属、气流纺等七类行业新一轮三年整治行动。淘汰关停企业890家,规范提升企业406家,建成集聚生产点18个,170家企业实现集聚生产。全市完成涉VOC企业治理170家,关停电镀企业16家,拆除或停用生产线169条,重建生产线471条,废气收集密闭改造生产线1836条。其中鹿城区制鞋企业基本搬迁到园区集聚生产,全区关停企业1004家;苍南县关停气流纺企业932家。

环保执法与监管 2018年,温州市进一步规范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立案处罚1487件,罚款11965.11万元,比上年增长34.28%,查处五类配套案件309件,其中移送公安案件131件,刑事拘留106人,行政拘留75人。全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件,数量与2017年持平,即“乐清市高速交通事故造成二甲基酰胺泄露”事件。市环境监察支队、苍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获全国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环境监测与污染源普查 2018年,温州市环保局获得245726个手工环境监测数据。其中环境质量水质监测数据95804个,环境质量大气(包括酸雨)监测数据20005个,环境质量噪声监测数据33739个,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88706个,国家网采测分离样品分析数据7472个。是年,全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4131人,组织培训156期8396人次,清查企业27万余家,完成7.8万家入户调查对象数据采集和综合报表填报工作。制定行业填报模板70余个,完成污染普查国家级试点,向国家普查办反馈93个(条)问题、建议和信息。“温州做法”多次获生态环境部和省市党政领导的批示肯定,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中国环境报》等媒体报道。

智慧环保建设 2018年,温州“智慧环保”综合系统完成一期基础建设项目,建成2个中心(环境数据中心、环境监控中心)、2个应用门户(公众参与门户、政务内网门户)、3个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前端感知系统),实现省市县环境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智能化、可视化的环保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以智慧环保数据中心为基础开展美丽水乡“云管家”平台建设,完成美丽水乡一张图。“温州环保”微信公众平台改版升级,完善县(市、区)双微(微博、微信)矩阵。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协同管理要求,结合钉钉应用初步完成治水督查全流程掌上APP建设。

环保科研与宣传 2018年,温州市环保部门实施“温州市城区重点行业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生态痕迹库建立及应用研究”“温州市内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等环保科研项目40项,涉及污水监测处理、水体污染治理、致污土地整治等技术,市财政先后投入科技资金667万元。全年全市环保宣传工作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媒体集中采访20余场次,举行温州市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温州市环境状况公报3场新闻发布会,开展温州市第八届“生态文化月”宣传教育活动,举行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馆仪式、“环保小卫士”选拔、生态环境征文、共享单车骑行等10余场主题宣传活动,吸引市民10万余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