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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20- 04- 28 14: 1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城市管理与营商环境相结合,组织开展占道经营、人行道违停、共享单车乱停放等7种乱象专项治理,有力保障在温州开展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省小微园建设提升推进会、世界温州人大会等重大活动20余次。市区15条道路完成综合整治,呈现出“一路一景”。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5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厕所改造提升、城市绿道建设均有新发展,管道燃气使用进一步拓展。是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被评为省建设厅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市容环境治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两线三片”区域实施精准、高效管理,打造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市局、区局、基层中队联动,执法力量和市政、环卫、园林工作人员全面出动,各区、街道、社区积极参与,管理流动摊贩11.44万个次、占道经营商家13.64万家次,查处人行道违停34.82万辆次,现场纠正乱停放共享单车31万辆次,清理小广告3.87万起,立案查处市容乱象违法行为4583起。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打造“4+1”宣教队伍,创建省级、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各20个,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83.71%,各县(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50%以上。建立分类收运专线,启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市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2%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城市厕所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关于推进温州市城市公厕提升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的公厕提升改造内容和标准作出具体要求,全市完成改造提升城市厕所282座。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公厕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人员对市区在用1160座城市公厕进行月度“洁化”考核、季度“维养”考核。出台《温州市城镇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管理标准(试行)》,对全市公厕的保洁与服务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城市道路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道路综合整治办)强化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每月对各区(功能区)32个重点街道的城市道路维养情况进行考核,全年市区(不含洞头区)维修道路246.86万平方米,主道、次道、支道路面平均完好率92.69%。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增加冲洗、洒水作业频次,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执法管理,治理道路扬尘,全市城市主干路(含)以上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次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5%,市区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65%以上。全年市区城市道路市场化保洁面积为2730万平方米,市场化率66.5%。

市区道路综合整治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一周一例会、一周一督查,召开方案审查、专题协调会议17次,解决协调问题211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综合各条整治道路沿线人文景观、历史元素、商业氛围等,全力打造“一路一景”;全年完成整治道路15条,改造提升市区自行车道93.4千米,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两隔离”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两贯通”基本形成,新整治道路沿线市容街貌明显提升。

城市桥梁管理 2018年,温州市有城市桥梁2144座,其中市区城市桥梁1349座。市本级管养桥梁45座,均进行常规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区级管养桥梁1304座,常规定期检测536座,合格512座,合格率95.52%。开展市区桥梁运行安全抽检,检测43座城市桥梁,形成各区2016—2017年度桥梁设施运行报告。启动《温州市区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编制。

城市路灯设施管理 2018年,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做好48184盏路灯、208座专变、613座配电箱等市管城市路灯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全年维修路灯12535处,完成暗区增亮29处,提升改造路灯1242盏。完成市区2.4万盏路灯光源LED改造。开展养护考核,每季度抽查市区路灯亮灯情况,市区路灯亮灯率99.41%、完好率99.62%。

城市燃气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优化用气结构,推进管道燃气发展,全市新增管道燃气用户数74354户。在市区推进主城区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完成45个旧小区改造,共覆盖12939户,报装用气12056户。在餐饮场所推广管道天然气应用,联系对接单位食堂570家,签约40家,通气24家;大中型和集聚餐饮店签约305家,通气257家。严管瓶装燃气,推行全过程监管、全区域覆盖、全方位责任管理,全市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安装二维码标签钢瓶371.2万只,记录充装信息1075.7万条;经培训发证并纳入平台管理的送气工4368人,记录配送信息192.8万条;对全市82.3万瓶装燃气用户实名制建档,电子记录入户安全检查信息40.3万条。加强行业监管,出动检查人数20172人次,联合执法863次,取缔无证照经营燃气供应点96家,查扣燃气瓶总数12030个;开展有奖举报,收到举报30余起,查处20余起,奖励10余起。

供水节水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组织对全市28家供水企业(县自来水公司和供水规模3万吨以上镇级企业)进行供水水质、安全生产检查,检查100余家(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市区供水企业的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水质抽检,检测水样计163个,抽检水质均为达标。推广改造节水器具3211套,“一户一表”改造9852户。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2018年,温州市新建绿道118.7千米。其中建设提升城区塘河沿线绿道25.57千米,贯通滨水绿道断点15处。年内中心城区新建城市绿地229.28万平方米。至年末,温州市建成区累计有绿地面积85.83平方千米,绿地率32.93%;建有城市公园69个,公园绿地18.58平方千米。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创建工作,滨湖锦园、金色尚品等10个住宅区被评为省级园林式住宅区(单位);龙湾区黄石山公园、乐清市中心公园等6个公园被评为省级优质综合公园;新城大道、上江路等6条道路被评为省级绿化美化示范路。组织参展第11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共获得展园综合金奖、创新奖和展园单项设计优秀奖、优质工程优秀奖、植物配置优秀奖、建筑小品优秀奖6项大奖。自2018年3月1日《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施行以来,查处未履行绿化养护管理责任4起,查处擅自占用城市绿地45起,查处擅自砍伐城市树木18起,查处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起)132起。加强绿化技术指导,编制《温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手册》。永嘉县巽宅镇创成“浙江省园林镇”。

市区停车有序化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汽车停车泊位收费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差异化收费机制,每季度对主城区170个收费泊位点进行全覆盖巡查。全市差异化收费泊位4170个,全年查处人行道违停约42.97万起。

户外广告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6713起,户外非广告设施4867起,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计10.34万平方米,户外非广告设施计44.11万平方米,查处“小广告”乱张贴涂写22207起,上报违法使用的通讯号码2659个。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和各类重要考试期间管理,开展夜间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建筑工地的违规夜间施工行为。全市受理建筑施工噪声投诉851件(不含重复投诉),查处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113件,立案50件,处罚金额135.8万元。

建筑垃圾管理 2018年,温州市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强建筑垃圾(泥浆)整治,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100.42万立方米(约1981万吨),其中市本级办理跨区域处置核准现场勘查1591件,核发渣土准运证26446本,核准方量949.64万立方米,其中含110万方(约198万吨)拆整建筑垃圾。泥浆处置核准新工地审批285件,延长、变更审批630件,核准方量424.08万立方米。勘查工地498个、后场回填15个,停车场245个,检查637家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9954辆。市本级跨区域水路和陆路渣土运输消纳366万立方米(约659万吨),其中水路运输155万立方米(约279万吨)、陆运211万立方米(约379.8万吨)。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5家,移动式生产线12条,其中简易固定式生产线3条,日均处置量1.5万立方米。年内办理资源化利用审批申请74件,核准方量计214.08万立方米。

城乡排(污)水管理 2018年,温州市投用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6座,比上年增加3座,设计总处理能力166.8万吨/日,全年实际日均处理量143.3万吨。全市累计处理污水52002.77万吨,COD(即化学需氧量)减排88732.22吨,氨氮减排11825.31吨。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98.79%,县(市、区)平均污水处理率94.97%,核发排水许可证3238本,清淤排水管网2762.7千米。

“三改一拆”工作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三改一拆”办)开展存量违建清零“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化拆违攻坚,全市拆除违法建筑2320.83万平方米。防违控违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实现全市185个乡镇(街道),累计排查登记建筑物信息249.3万宗,定位率98.81%,数据核对率98.86%,甄别违法建筑62.1万宗。年内,泰顺县获评省“无违建县”,龙湾区、平阳县获评省“基本无违建县(区)”,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苍南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省“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累计创成“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158个、创成率85%。

“四边三化”工作 2018年,温州市“四边三化”①工作突出抓好问题排查整治、精品示范创建、桥下空间利用和长效机制落实,全年完成“四边三化”省市问题点位1117处,整治完成率100%;完成15条市级精品道路(总计131.56千米)和11个市级精品入城口创建任务。

       ①“四边三化”工作指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简称“四边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简称“四边三化”工作)。

“智慧城管”建设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完成《共享集约型智慧城管系统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智慧城管平台主要采集204平方千米的主城区,年内瓯海大道、瓯越大桥、东瓯大桥等主要道路纳入采集范围,加强背街小巷的采集,消除采集盲区。年内利用无人机、车载采集设备查找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点。全年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立案47.26万件(不含共享单车问题),处置46.77万件,处置率99.00%,按期处置46.55万件,按期处置率98.50%;发现共享单车问题14.75万件。

行政审批服务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微信公众号,公布26项审批事项相关信息,挂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实现微信申报审批。27个审批事项、12个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参与投资项目“一网”全流程运作。制定出台《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排水许可的优化实施方案》,按时完成联审投资项目工程审批意见25次,办理“最多跑一次”审批件2149件。

城市管理法制建设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市人大立法,完成《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并施行。贯彻实施《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制订立体绿化和异地绿化具体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开展宣传。配合《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起草《温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修订出台《温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作为综合执法系统的“程序法”。修订出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涉及8领域149项内容。组织综合执法系统案件评查,重点就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等事项进行集中评查,评查案卷48个,发现并反馈问题165个。

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018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172支,其中实行区域联合派驻中队14支,实现乡镇(街道)执法派驻机构全覆盖。各乡镇(街道)以派驻执法中队为依托,全面建成有效运行综合执法平台。年内,全面开展省级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37支综合执法中队达到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