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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15:5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工业经济的冲击和影响,帮助工业企业去库存、促销售、保资金链、稳员工、降成本、提信心,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百场展会拓展全球市场

加大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支持力度,扩大境内外重点展会支持范围,全年支持企业参加线上线下重点展会100场次左右。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线上展会,制定《2020年度温州市重点线上数字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线上展位费80%的补助(同一展会已享受线下展会补助的不再享受线上展会补助)。对企业入驻阿里巴巴国际站和环球资源网等跨境外贸平台年费(会员费)给予50%的奖励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深化“温州制造全球战疫”行动,带动口罩、防护服、隔离衣等防疫物资出口,促进企业参与国际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温州海关

二、百城联动深耕国内市场

充分利用异地温州商会网络(新媒体矩阵),全年在国内100个以上重点城市精准推广我市拓市场促消费各项线上专题活动。搭建广大异地温州商会与温州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对接平台,鼓励在外温商利用自有商场、物业等资源宣传、推广、销售温州产品。开展“温商家乡行”活动,在温州举办系列异地温州商会回乡活动,邀请在外温商回温考察,推动在外温商代理、采购温州产品。开展“走商会促对接”活动,发动温商运营的专业市场打造线上线下“温州产品展销中心”,集中推广温州制造产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三、“百网万品”创新线上市场

深入开展“百网万品”时尚产品拓市场行动(温州),首批举行鞋服专场活动,筛选温州本土优质品牌鞋服企业免费入驻绿森商城等电子商务平台,享受全渠道电商、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组织企业参加浙江制造拓市场“春雷计划”,推进企业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以及各类直播平台深入对接合作,加快建设产地直播基地和C2M“超级工厂”,通过网红直播带货、电商平台铺货等方式拓展营销渠道。组织外贸企业参与“全省云”对接活动,解决外贸企业缺乏国内销售渠道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百亿消费挖潜本地市场

推进“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通过“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支持一点”的方式,力争实现消费总交易额超100亿元。鼓励市民优先采购本地工业企业产品,举办“时尚温州·云上奥莱”购物节,筛选500家以上鞋服、眼镜、小家电等温州时尚制造企业参加活动,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品牌推广,支持线上线下同步使用“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五、百亿贷款保障企业融资

切实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融资保障力度,全年新增制造业贷款达150亿元以上。建立疫情影响重点帮扶企业“白名单”,“一对一”开展精准服务。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给予最长至2020年6月30日的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信贷需求的企业,给予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支持,争取全年办理无还本续贷750亿元以上。对因贷款期限结构不合理导致流动性紧张的企业,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置换短期贷款。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检查行动,破除企业融资“隐性负担”,坚持阳光收费、主动减费让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温州银保监分局、市人行、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六、双百企业统筹稳岗用工

“双百工业企业”(2019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2019年1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人以上工业企业)裁员率在5%以内的,在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0〕3 号)返还1个月社保费的基础上,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再给予企业1个月的社保费返还;对于符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的“双百工业企业”,在返还1个月社保费的基础上,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再按照2个月的社保费标准给予补助(月社保费标准为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务入库数〈不含补缴部分〉;同一家“双百工业企业”只能享受上述政策之一,不重复享受;统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业奖补资金用于社保费返还)。鼓励“双百工业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下同)等级给予企业不少于600元/人的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或工种),按每人25元/课时、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企业;企业职工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6月30日前开展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建立企业职工“余缺调剂”平台,稳定职工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温州海关

七、千企改造提升竞争实力

加快实施千企智能化改造行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1000家左右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方案或设计方案,对智能化改造诊断方案、数字化产线设计方案、数字化车间设计方案和智能工厂设计方案,标准分别为1万元、2万元、7万元和10万元。企业技改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项目补助标准均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支持企业研发推广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对省级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项目均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八、百家联盟助推产业协同

依托广大行业商会(协会),加快产业联盟、产业链党建联盟、行业互帮互助联盟等建设,争取市县两级组建产业联盟100家以上。鼓励龙头骨干工业企业订单本地化,优先与本地中小工业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采购本地工业企业配套产品,企业本地配套程度明显提升的,分阶段给予奖励。每半年度,本地工业产品采购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且新增采购额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九、百亿减负政策提前兑现

大力开展“五减”行动,对各项政策应兑尽兑、快速兑现、提前兑现,争取上半年为企业减负120亿元以上。加快企业服务券、创新券发放兑现速度,原则上市县两级企业服务券、创新券要在上半年兑现使用。针对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尽快谋划出台新一轮降本减负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在外贸出口、生产要素等方面的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十、持续强化企业服务保障

持续深化“三服务”和“两万”“两千”行动,对龙头骨干企业、外贸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成立外贸专家服务团,做好国际贸易预警和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化解商事纠纷,积极应对疫情期间海外交易风险。加强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实行“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分析”工作机制,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完善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拓展涉企轻微违规行为“首次不罚”目录清单,加快企业信用修复。加强氛围营造,对拓市场促消费稳企业的政策措施、重点活动、典型案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宣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附  则

1.关于政策适用对象。本政策措施适用对象为温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情传播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以申报时政府提供的最新评价结果为审核节点。除本政策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励对象。

2.关于资金申报拨付和兑现时间。用好惠企政策“直通车”,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奖励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由市财政支付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本级和各区、功能区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如中央、省、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与我市现有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3.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措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政策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商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承担。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4.对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温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以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各县(市)应参照本政策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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