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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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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 06-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一、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委行政人员33人(其中,委机关领导6名)、工勤人员3人、编外临时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宣传研究室、队伍建设指导室、执法监督室、平安综治督导室、基层治理指导室、安全稳定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法学会秘书处10个部处室和机关党委。另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7人(其中,纪检组领导3人),下属事业单位市综治信息管理中心5人。目前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创建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管理市法学会。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法委属局本级单位,下属单位温州市综治信息管理中心(预算计入市委政法委)。

    二、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政法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2927.06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委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292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7.06万元,占100%

(三)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2927.0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30.43万元,占55.7%;公用经费支出207.43万元,占7.1%;项目支出1089.20万元,占37.2%

(四)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7.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7.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41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27.0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84.9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3.13万元,占8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2万元,占4.8%;卫生健康(类)支出56.60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类)127.41万元,占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35.1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人

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6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3.2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7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8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118.55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86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9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0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出国经费)金额为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6.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 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6.3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6.5%。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各地市政法部门莅临指导及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实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略有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委政法委本级行政单位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44万元,增长 5.1%

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增加,相对应的办公费及一般办公类设备购置费用增加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委政法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9.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实则。

 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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