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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6- 22 14: 50 浏览次数: 来源: 平阳县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平阳县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几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7- 58193650,电子邮箱:pyxxgk@126.com 。

一、基本概况

2018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可信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党心、民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就2018年来的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强化队伍,着力推进。

以常务副县长主管,法制办副主任主抓该项工作,县法制办、县大数据中心和公开办等科室通力合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2018年9月份,县公开办专门增配1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重新整理汇总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经办人等各类信息,建立专门的网络微信群、钉钉群,随时零距离沟通,确保实时联系实时到位。2018年10月份,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面完成“省集约化平台”迁移。县公开办又重新对各个单位节点的信息进一步进行整合和调整,对每个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逐个进行一对一核实,电话确认。目前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本单位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之中,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信息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

(二)规范流程,完善机制。

一是规范依申请流程。针对依申请公开案件日益增长,依申请件答复难度逐渐增加,我县拟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对受理机构、受理原则、受理形式,以及答复期限、答复形式等建立了明确细致的规范要求。同时,针对要件审查、分类处理、集体会商等程序制订了操作流程规范。此外,文件还将依申请公开答复和行政应诉等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的绩效考核,促使从上至下形成重视答复、规范答复的良好氛围。二是法治建设层层保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所有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在省市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我县自加压力实行“三审制”,增加起草部门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的环节,促使乡镇部门主动对接律师,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同时,我县每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都由县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再作合法性审查和诉讼风险评估,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建立研判制度。我县建立县法院、县法制办、县公开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县公开办与县法制办的交流,对可能发生行政诉讼的申请件进行预警研判;县公开办通过与县法院的交流,清晰行政案件判决导向,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化解行政争议。

(三)深度融合,助跑速度。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县将政务公开作为推动各领域改革的基础工作来抓,探索推进政务公开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度融合,推动工作出成果、见实效。一是以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为抓手,创新打造“医保报销零材料”示范县。以政务公开事项梳理为切入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事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实现医院诊疗数据与医保数据互通共享,梳理“不必要证明”负面清单免除约计十余项证明,并在医疗机构设立报销代办窗口,率先打造“医保报销零材料”示范县。二是重组再造服务流程,打造平阳新速度。严格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结合住建、财税等部门,实现一窗式受理,实现“数据全城线上跑、受理随地不限时、出门打证不排队”互联网登记新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道路上的“最后一公里”。 实现投资项目供地“两步并作一步走”,将投资项目供地的不动产登记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60分钟;通过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再造业务流程、打通部门数据、推行自助服务等措施,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登记+电水气过户“一窗受理、并联办理、自助办理、一小时办结”,变承诺办理为即时办理、立等可取,实现水电气联动,从两周办结到12分钟完成。三是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全程公开“一件事”,以“红色代办”推进改革延伸。依托平阳政府门户网站,运用“互联网+”技术,坚持从老百姓办事角度出发,归集、分类、整合各类办事指南、网上申报、政民互动等功能。政务服务全流程查询系统,从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实现 1409类审批事项全过程公开,创新平阳“红色代办”(全县党员及志愿者已为村民跑腿办理)工作,让办事群众和企业一读就明、一问便答,一看就知、一备就齐,大幅度降低了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跑多次”现象的发生率。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受到省委书记车俊同志的给予充分肯定。

(四)全面整改、夯实基础。

2018年10月底,我县完成“省集约化平台”网站迁移,迁移过程中出现数据丢失和外网不能显示等问题,11月份收到温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整改通报。针对上述问题,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研究部署,要求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切实剖析问题,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一次全面梳理和整改提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第一时间建立相关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网站栏目的更新问题,全面做好自查问题的整改,制发平政办〔2018〕182号整改报告,结合我县考核办法和《2018年县机关单位营商环境工作日常动态考核》和县公开办开展的“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对全县各乡镇和部门进行动态考核,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改革创新,成效明显

县公开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平政办〔2018〕187号《关于实行政府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梳理出了“三安一稳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秘密”、“过程性信息”、“部分内部信息”、“需要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查阅的案卷材料”、“移交的档案信息”等7类文件,以上负面清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起到明确指导性意见,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出台《平阳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县各部门投诉热线进行整合,共整合21条热线,成立平阳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018年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群众10270件次,办理10270件次,其中热线电话9426件次。按期受理10267,逾期受理3件,按期答复率99.97%,群众满意率98.63%。(图表)

(六)加强培训,完善考核。

县公开办人员及时对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通过网络、电话、当面等形式对新上岗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依申请答复、信息录入、目录指导、平台应用等业务知识指导多达30余次。2018年12月中旬,县公开办组织全县70多家单位,150多人次召开《2018年度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学习平政办〔2018〕187号  《关于实行政府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依申请办理详细流程和各种答复形式范本运用;“省集约化平台”后台具体操作;现场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题。会议现场气氛活跃,各个单位反响强烈,进一步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重视,会议效果显著。县公开办结合我县考核办法和《2018年县机关单位营商环境工作日常动态考核》和2018年8月份开展的“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对全县各乡镇和部门进行动态考核,实时监督。

(七)加强解读,提升效应。

县公开办全面梳理了2018年平阳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与其对应的政策解读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结合2017年出台了平政办〔2017〕228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今年我县出台的38个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全部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上,并设置了相互链接,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快捷的查阅。2018年11月,平阳县常务副县长就我县出台《平阳县专利补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文件,接受记者采访,对该文件进行既详细又通俗的解读。并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平阳第一时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下一步,县公开办就政策文件的出台,会同县府办秘书科,制定相应规程,要求政策性文件必须连同解读性文件一并交秘书科审核,一并制发。同时在电子OA平台的公文流转过程中设置政策性文件单独通道,出台政策性文件必须要求解读材料作为附件。在文件公布的时限上也要做到文件制定后政府门户网站必须是第一时间公布的网站,营造良好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积极解读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7880条,其中工作信息类占80%以上,其次是民生事项类,再次是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信息量相比往年同期,正呈逐渐上升趋势。(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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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于往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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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更新比例

(一)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高位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加强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常运转。二是突出平台建设。突出财政重点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阳光财政”专栏,对政府预决算信息、各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集中公开。突出财政政策系统公开,在“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专栏对各项重大财政政策进行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建立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微博,2018年共推送整合信息55次。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预算信息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职责与执行及相关工作、考核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口径统一、公开程序规范管理。2018年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各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303条。

2.推行阳光征地工程,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一是2018年全县完成征地15个批次和2个单独项目共17个项目,总征地面积2391.8115亩,均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等征地程序,拟征土地的项目名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相关信息及时在被征地村进行张贴公告,今年我县共发布张贴征地告知书公告112份,征地勘测定界公告152份、征地听证告知书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152份,百分百覆盖全县城中村改造和重点项目征地拆迁领域,实现“主动越多,被动越少”。二是完成2017年度14个批次项目的批后“两公告一登记”工作,按规定在被征地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共212份。并及时将批准后的征地项目的征地告知书、征地协议书、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前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批后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时在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阳光征收专栏和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一年来及时网上公开征地批准结果、征地协议、征地告知书、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共618条,2018年度还完成2012年至今其他征地信息补录170条,完成2012年至今所有征地信息录入的98%。三是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阳光征地举报电话12336以及相关我县征地政策依据的《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4〕208号)以及重新公布征地补偿价格的平政发〔2017〕244号等文件,2018年度根据政策规定支付征地补偿款7474.95万元,落实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1205人。四是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件273件: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7件(其中不予受理9件),受理群众来访19批/ 29人,来电109件(其中包括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网络咨询投诉118件;按时报结率100%。2018年部交办的历史积案13件的,已全部化解。今年实行网上公开“招拍挂”地块11宗,其中鳌江2地块150亩,出让价格达14.5亿元,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着重抓好了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在县住建局网上设专栏公布政策法规信息,让群众了解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租赁补贴发放等标准、程序、要求,确保民生工程惠及群众。今年,《平阳县园林西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方案》公开在网站上征求意见,县政府批准后在网站上公开。二是保障对象和分配信息公开。公开“三审两公示”确定的保障对象名单,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方案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其中退出信息有16条。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建设改造任务计划、项目清单在县住建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在全县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项目现场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告牌和项目鸟瞰图等永久性公示牌,项目公告明确了名称、地址、工程类别、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总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开工面积、年度计划竣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面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让人民群众随时能了解项目建设信息,掌握工程建设进度。

4.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各类政策信息、通知公告等公文65条,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环保动态信息149条。持续加大全县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或运用手机短信,主动向市民公开空气质量,2018年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公开空气质量信息197条,发送对象962人。加大雾霾治理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显要位置链接浙江省空气质量指数发布平台,供广大市民查询我县及全省实时空气质量状况。我县32家重点排污单位在温州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包括水、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量和监测情况。围绕“五水共治”,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名”,及时公开剿灭劣Ⅴ类水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单。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月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珊溪(赵山渡)水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南雁五十丈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报告》,全年共公开水源水质信息24次。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全年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1078条。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督查考核情况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5.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一是2018年我县出台了《健康平阳2030行动规划》《关于建设温州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南部副中心的实施意见》《平阳县医疗卫生基础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重大民生决策,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领域改革工作精神,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并征求吸纳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以及基层群众代表意见,并由县法制办进行审查,有效提高了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及时公开“双下沉、两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信息,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针对当前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加强温医大附二院对县二医的托管工作,每周安排10余名温州专家到医院坐诊,让群众不出县享受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探索推进医共体建设,拟定《平阳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计划在县域内建成3个医共体,全面提升强化县域医疗卫生能力;此外还建成县域影像诊断、临床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2018年提供影像便捷服务1500余例,检验便捷服务14000余例。同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新平阳》报等当地主流媒体以及宣传栏、海报等传统方式及时公开资源下沉和服务改善信息,并积极开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医疗建设,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让患者通过手机连接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掌握个人医疗信息以及各类医疗资源信息。三是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利用走廊、休息室等场所建立信息公开栏,设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等信息公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通过公示栏、网站、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栏、价格公示牌等方式向职工、患者及社会公布了机构职能、单位人员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业务知识、物价药价、收费情况等信息。同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将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纳入千人评议活动范围,共有69个单位(科室)列入参评单位,根据评议办法确定评选出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各5个,评选结果与单位考核、考绩、干部任免相挂钩,并对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对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予以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在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我县市场监管局紧盯群众关注焦点,通过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及LED显示屏等渠道,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一是通过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平阳县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3条,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15条,日常监督现场检查1条,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监督抽查考核结果1条,抽检结果公示5条。二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食品安全类行政处罚结果74条,药品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结果11条。三是通过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14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考试成绩3条,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16条,及时对我县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抽检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公布第一批食品安全 “黑名单”,并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收回1家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通报。四是通过微博回应食品安全类舆情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类信息20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6条,消费提示6条,抽样结果公示3条。五是通过新平阳报对我县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进行通报。六是通过农贸市场LED显示屏及公示栏公布检测结果5万余批次。

7.持续加大扶贫惠农信息公开。一是扶贫脱贫信息在平阳县农业信息网发布16个,其中:政策类2个(平阳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阳县村集体收益管理办法);对象类3个(雨露计划、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户);帮扶措施类5个(异地搬迁、低收入农户保险、低收入农户子女助学、产业帮扶、挂钩帮扶);项目下达和资金下发类6个(关于下达2017年光伏小康工程计划文件通知、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计划文件通知、2018年省级以上扶贫项目计划通知、2018年县四套班子和春节慰问通知、2018年雨露计划、2018年低收入农户保险保费补助通知、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异地搬迁资金下拨通知)。二是加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公示。平阳政府网和平阳县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支农惠农政策15条,项目申报、公示、资金拨付171条,农业保险 116条,农技服务信息19条,价格公示农技110累计传送400余条。三是农村土地确权公开。1、县确权办下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政策和进度相关公开文件及通报30个,发放政策汇编1200多份;2、组织乡镇和行政村在村宣传公告栏公开村(组)及农户确权信息公示523个村,主要包括《土地确权信息公示汇总表》、《地块分布图》,《土地确权归户表》通过入户签字确认;3、组织专题政策信息培训会,确权纠纷调解培训村干部100人;四是确认发放确权证书139062份。新平阳报纸上刊登三农信息34条,其中项目申报信息13个、项目下达公示信息13个、资金下达公示信息6个、其他2个。涉及扶贫脱贫信息3个,分别是2017年光伏小康工程资金文件下拨通知、2017年度扶贫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项目的公示和18年省级以上扶贫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实施计划公示。

7.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全县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2017年起,我县关于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均已在教育门户网站公开公示;2018年已形成《平阳县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试行),将于2019年起在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情况。二是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精神和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的目标任务,平阳县于2017年8月25日制定了《平阳县基础教育提升计划--34所教育资源不足学校提升改造计划》(2017年—2019年),并通过会议、网络等方式,详细解读了实施计划方案,做到了“五明确”: 明确目标、明确项目、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明确职责要求和明确责任人员。目前,按照实施计划方案和省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加大了学校迁建、校舍改扩建力度。据统计到2019年,三年内计划累计投入资金约1.7585亿元,完成新建综合楼、运动场馆等全县34所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要求,创设义务教育学校良好的校园环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达97%。三是有序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秋季学期全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有58所,其中小学34所,初中24所,享受营养餐学生4528人,补助资金226.4万元。各校营养改善计划已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完毕,全部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已经拨付给有关学校并办理食堂营养餐结算。此项工作公开透明,相关申报通知文件我们在平阳教育网站公布,所有涉及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均在校内做申报公示,资金下达发放文件在OA系统与校内公开。四是制定了教育督导评估报告发布制度,及时在评估平台上发布相关评估报告。制定了非法办学信息公开制度,在平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有效遏制非法办学行为。五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 2018年5月11日出台了《平阳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平阳县教育网、平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给予公布。根据实施方案2018年5月25日在《新平阳》媒体发布了招生通告,详细解读了实施方案的各批次及相应所需的材料。各学区、学校都设置了宣传栏,招生通告、各批次招生通告、招生人数、招生名单及时给予公布。在招生操作上,2017年我县首次推出手机APP操作方式,得到家长、社会的肯定。2018年继续改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手机APP线上报名方式,让学生家长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第一至三批统筹申请”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得到民众好评。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每年通过新生招生答家长问、学校学籍操作工作说明等形式广为宣传,细致做好相关解读工作。

(二)政府门户网站载体建设情况。

1. 做好政府服务网和网站集约化管理建设工作。根据平政办明电〔2017〕36号《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部门和乡镇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已开设的网站应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定的流程,将内容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截至2018年底,我县所有部门网站已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256条,其中,政务信息6728条,民生信息3000多条,政策文件369多件,公开规范性文件38件。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公众建议的征集、处理、反馈机制,2018年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调查等活动7次,向公众征求规范性文件意见8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依申请案件73件,并按时予以答复。其中当面受理3件;书面申请70件;网上申请0件。没有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从而引起省市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其中申请公开的主要为征地拆迁的申请件,主要用于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取证。我县高效推进依申请公开体系建设,实行一案一人,专人负责跟踪管理,积极转变作风,准确及时贴身服务主动对接申请人,今年我县已上门补正和讲解服务70余次,满意答复率为98%。今年和去年相比,申请件由2017年的44件增加到今年的73件,数量增长了66%,其中62件为要求公开征地拆迁等政策文件,占84%,6件为要求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8.5%,其余5件涉及国企改制、宗教违建等内容。由此分析,随着数量增加,而且用于行政诉讼取证的目的明显,依申请公开对行政诉讼的影响也在日益加大,我县将完善机制,确定应对措施。依申请的数量相比往年同期明显增长,受理形式主要以邮寄为主,网上申请逐渐下降,形成逐渐倾向到当面申请形式的良好态势。(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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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3件,纠错1件;行政诉件3件,败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思想重视和意识有待增强。我县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浮于表面、深入不够,没能及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全局性、前瞻性不够,没能做好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主动交流与对接,对下一步工作缺乏详细的工作计划、未制定长效工作机制而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被动性。

2.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对网站迁移后产生的数据丢失情况没能及时应对,造成问题处置不及时,信息梳理、发布不够到位;问题复查不够到位,个别栏目与内容不符等情况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监管不严,自查不够全面等。

3.信息技术有待提高。我县于今年10月底迁入省集约化平台,由于对新平台的操作不熟悉,数据迁移和重新调整等工作都依赖于开发商,参与不多。导致后期出现诸多技术性问题,自身无法解决。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结合我县考核办法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督查力度,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对个别被申请频繁的部门单位加强指导和探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积极对接,及时反馈。积极对接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对接网站开发商和大数据中心,对网页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解决。

3.深入开展自查自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网站更新问题,全面做好自查问题整改。继续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将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中涉及的政府信息和服务事项进行逐条梳理,补充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0日

附表:平阳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平阳县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225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8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37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73

         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70

(二)申请办结数

73

         1.按时办结数

71

         2.延期办结数

2

(三)申请答复数

7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填报日期: 201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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