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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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应许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决定任命林春霞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项国生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谢逢越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滕荣权为温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周建波为温州市人大农村和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张建民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有力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经审议表决,会议决定任命吴松海为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任命陈文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夏禹桨的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蔡月琴的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此外,会议还批准任命方晗为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黄曙峰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游康华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 张新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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