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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邱华萍局长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5 15:43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字体:[ ]

序号内容摘要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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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到杨府山智体小镇“云成绩”培训机构给孩子报名“三位一体”培训,该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现象, 要求赔偿。

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培训机构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经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过大,调解不成功。已告知消费者可以走法律诉讼渠道,消费者表示认可。
2反映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999号奥体城地下室漏水到电梯井,电梯经常故障,望处理。

在6月23日与陈先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于当日下午赴奥体城进行了现场查看,并联同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对奥体城熙园44台电梯进行了现场逐一排查,发现9幢、12幢和15幢电梯底坑有潮湿现象,其中15幢2台电梯底坑潮湿现象较为严重,电梯部分零部件有锈蚀现象。

主要原因:一是上述电梯底坑因旁边积水井设计缺陷,一旦积水井的泵失效未及时发现,会引起积水井倒灌进电梯底坑;二是该小区地下室环境整体较为潮湿,建筑防水防潮功能较差。以上两个问题均因建筑本体质量原因造成,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监察人员现场对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对积水井与电梯地坑进行紧急处理,保持电梯运行环境,同时要求物业定期检查积水井;二是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在维保时要注意底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和业委会反馈。三是对此次排查出来的所有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更换锈蚀零件。四是对于积水井、地坑防水防潮涉及的工程问题,建议物业向业委会和房开公司进一步反映。经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对处理无意见。

3反映精装修房屋的装修材料规格不明确,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是否会监管。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经营者销售全装修商品房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所用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施工质量标准等内容;提供室内设施设备的,应当明确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安装标准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照此规定进行相应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详细情况已与叶先生电话沟通,叶先生表示理解。

4反映龙湾区瑞豪商厦一、二楼农贸市场的管理商签约4年,一直未进行招商,商户要求解约,望介入处理。

据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了解,反映事项摊位属于龙湾区中心区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摊位被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割销售给200多人,房地产开发公司自持部分摊位。在农贸市场开业前,各业主与温州瑞鑫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心区农贸市场摊位经营权统一招标协议书》,双方约定:1.摊位业主自愿将其购置的摊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管理公司方统一管理,集中招租招商,其内容包括摊位经营权、使用权进行统一招投标;2.合同期限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为期四年;3.管理公司方每两年招投标一次,从各摊位招投标所得的租金中抽取20%作为市场物业管理费,其余80%返回业主作为投资收益;4.如果摊位无人参与招投标,甲方再出租或者自行经营摊位的,市场物业管理费按其相邻摊位平均标准收取;5.本协议不可撤销。双方签署后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否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均有其承担。另外,据管理公司方陈述:合同签订后管理公司方按照约定组织了招租招商活动,但出租的摊位不多,部分出租摊位因生意不好也陆续关闭,管理公司也想了很多方法进行招租招商,但效果不理想,目前经营仅6-7户,而摊位业主自己也未能租出,管理公司也没有收取市场物业管理费。鉴于黄女士认为管理公司方能力不足,要求解约,而管理公司方认为按照合同规定不同意解除合同。同时,管理公司方表示如果广大业主有更好的办法,大家可以协商处理。根据调查情况,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但如果双方分歧较大而无法调节,建议走司法程序。

5反映温州市第十七幼儿园建设了智能“阳光厨房”,望了解智能“阳光厨房”的含义。

智能“阳光厨房”是指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系统,将“阳光厨房”从单一的“后厨可视”,升级为“后厨操作可观、食材来源可溯、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餐饮服务可评”,并能够对操作现场“可感知、可监控、可识别、可抓拍、可示警”。

6咨询包子店的店招是“酒家大包”,是否与温州大酒家有关系,是否存在误导群众的倾向,望了解是否涉及侵权违法。

经电话联系举报人沟通了解,举报人诉求是认为有几家包子铺使用“酒家大包”的牌匾,与其实际营业执照不符,违反相关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举报人反映的3家包子铺涉嫌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谢池巷附一医急诊对面、马鞍池西路与104国道交叉口进行排查,举报线索提供地点均未发现“酒家大包”商铺。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举报人,举报人声称,事情较久,该店因生意欠佳已关门。另外,葡萄棚安置房甲里二组团有“酒家大包”店面,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成。

7反映购买汽车时车行要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按揭服务费”,咨询是否合理。

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行为,如果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8反映网店经营者经常遇到职业索赔人恶意投诉举报现象,望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这种职业投诉举报投机取巧份子,净化网络市场消费环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以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争议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是公民的权利,无论是否是职业索赔人,市场监管部门均需依法调查,对于情节轻微的依法责令改正,对于涉及食品安全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作为企业自身,应该规范合法经营,一旦遇到投诉举报,依法妥善处理,积极配合依法检查,如果遇到职业索赔人敲诈勒索,应该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或公安部门报案,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9咨询没有医疗机构的处方,如何去药店购买处方药。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纸质处方,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同时,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另外,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就诊者要求提供纸质处方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得拒绝。因此,除了一些特殊的处方外,你是有权向就诊的医疗机构索要纸质处方,并根据个人需求到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

10反映苍南银泰城综合体附近晚上夜宵排档小餐饮店生意火爆,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是否有监管。

目前我市无证和小餐饮脏乱差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是历史形成的,也是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在小餐饮整治过程中,会牵涉到很多问题,比如就业问题、社会稳定问题等等,不能简单的予以取缔,综合治理尤为重要。我们主要采取以下监管举措:一是推进小餐饮分类整治。我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5月1日执行,规定对小餐饮实行“宽进严管”,全面落实小餐饮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近年来,我局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规范提升相结合,通过“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方法,逐户、逐街推进小餐饮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小餐饮持证率达到98%以上,并建立了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探索小餐饮智慧监管。将小餐饮引入系统监管终端实施智能建档分类管理,实现科学监管、有迹可循。三是打造餐饮示范样板。实施餐饮单位改造提升工程、“阳光厨房”建设,以及“色标管理”等,特别是针对小餐饮面积小、功能间单一的特点,推行“透明厨房”建设,打造小餐饮示范样板,以示范引领行业规范。

11咨询外卖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近年来,我们按照“以网管网”的思路,探索推出《深化网络餐饮监管十大举措》《网络餐饮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若干意见》机制建设,大力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创新实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网络餐饮后厨“阳光可视”、线上线下同质化监管、“网络订餐监管大数据抓取分析系统”等措施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疫情期间,我们推出了“无接触配送安心自提点”建设,目前全市已落地350个,创建数量全国之最,其中仅智能取餐柜已提供取餐服务4万多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入网餐饮单位36500余家,外卖平台证照公示率达99.95%,已基本消除入网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现象,网络餐饮安全还是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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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到永嘉某车行购买车子,对方强行要求按揭购买,并指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提车后又不给发票,要求调解。

该投诉已由永嘉市监局桥下分局受理,经调解,该车总价为80多万,现双方达成一致协商,投诉方同意补交剩余尾款,并办理部分按揭贷款,商家表示上牌后交付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