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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0-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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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8- 31 浏览次数: 来源: 市财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温州加快转型跨越、精彩蝶变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奋战1161,奋进2019”主题主线,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谋新事、办大事,克难攻坚、奋力拼搏,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决算情况良好,为助推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8.0%,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部分收入项目在财政决算时做了修正。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亿元,剔除省级下达车辆购置税一次性支出13.5亿元和新增债券支出2.0亿元后,为10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8.2%,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年初支出预算,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市级支出。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97.1亿元,收入合计315.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91.0亿元,支出合计315.1亿元。收支合计数均比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5亿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主要科目收支决算情况

主要科目收支决算数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

2.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9年市级财政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亿元(统筹用于市级支出),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亿元,年末基金余额为28.9亿元。2019年预算周转金规模无变化,余额2.4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3. 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市级共收到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2.5亿元,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7.5亿元。市级对各县市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共75.7亿元,其中:对各区税收返还5.9亿元,对各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44.2亿元,对各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25.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104.0%。加上转移性收入133.6亿元,收入合计479.8亿元。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74.0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增长24.8%。加上转移性支出205.8亿元,支出合计479.8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各项收支决算数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178.1亿元,下降8.8%。加上动用上年结余29.8亿元,收入合计207.9亿元。

2019年市级社保基金支出20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增长14.2%。

收支相抵,市级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市级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收入减少1.2亿元、支出减少0.4亿元,变动原因主要是部分参保企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未按原计划转保,收支都做了修正。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来源为2018年度市级国有企业税后净利润(已缴纳法定公积金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竞争类与功能公益类划分,设定20%、15%两档上交比例。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62万元,完成预算的75.4%,下降27.6%;加上转移性收入746万元,收入合计5308万元。完成预算不高、收入下降,主要是与预期相比,现代集团、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税后净利润减少,相应上缴收益减少。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892万元,完成预算的79.1%,下降22.9%;加上转移性支出1416万元,支出合计5308万元。

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五)市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

2019年省财政厅核定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8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66.6亿元。

2. 政府债务余额

2019年末市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9.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66.4亿元。市区债务余额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之内。

3.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

2019年省代市区发行债券 128.4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1.0亿元、再融资债券37.4亿元。

2019年市区新增一般债券5.0亿元,其中转贷区级3.0亿元,市级支出2.0亿元;市区新增专项债券86.0亿元,转贷区级49.2亿元,市级支出36.8亿元。

(六)列入人代会审查的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78个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含新增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年度预算132.3亿元,全年支出128.0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6.8%。其中10个重点审查部门的情况如下:

中共温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年初预算1051万元,年中追减调整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减42万元,项目支出追减15万元),全年支出9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4%。

温州市教育局:年初预算236407万元,年中追加调整33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30661万元,项目支出追加3103万元),全年支出2672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9%。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18249万元,年中追加调整4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510万元,项目支出追加2551万元),全年支出219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预算75700万元,年中追减调整19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694万元,项目支出追减21233万元),全年支出540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3%。

温州市审计局:年初预算3101万元,年中追加调整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434万元,项目支出追减32万元),全年支出337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5%。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年初预算6708万元,年中追加调整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62万元,项目支出追加293万元),全年支出69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0%。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年初预算1082万元,年中追加调整1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40万元,项目支出追加984万元),全年支出22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年初预算2260万元,年中追加调整1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224万元,项目支出追加1189万元),全年支出36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5%。

温州市红十字会:年初预算539万元,年中追加调整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71万元,项目支出追减16万元),全年支出5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年初预算7107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344万元,项目支出追加1258万元),全年支出935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4%。

(七)市级功能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级功能区(含市浙南产业集聚区、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生态园区)财政决算情况见相关材料。

二、主要财政工作措施

(一)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确保收入高质量增长。一是深化收入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财税部门形势分析会,共同研判地方收入运行态势,联同资规、住建等部门密切关注市区做地、储备、出让进度,做大土地收入。二是深化收入激励机制。加大收入激励、压力传导力度,体现“奖收罚短”的工作导向,提升乡镇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和贡献度。三是突出高质量导向机制。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尤其注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高质量比重导向,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19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85%。

(二)全面助力“两个健康”,打造民营经济新标杆。一是高站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按“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叠加享受”原则,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减负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赋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率全省地市之先建立温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等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20.3亿元,助力民企纾困解难。二是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成效显著。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等五部委批准,我市成为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市级财政每年投入3亿元为全市改革提供强劲支持,实现融资规模及覆盖面“双提升”、融资成本及不良率“双下降”,在试点城市年度绩效考评中居全省第一。三是惠企政策“直通车”打响助企品牌。出台《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惠企政策“直通车”资金保障工作方案》,刚性兑付市级产业政策奖励资金14.7亿元,惠及企业9800户次,该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成功入选全省改革创新十大最佳实践案例,成为“浙江样板”并在全省推广。

(三)坚决打赢“三大战役”,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一是支持打好重大风险防控攻坚战。围绕市区政府债务风险,组织实施“一区一策”化债方案,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务管理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督查组“站位高、办法多、措施实、效果好”的高度肯定。市区全年争取政府债券额度76.59亿元,专项债券项目储备38个,有力支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各项工作。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投入专项扶贫资金重点保障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医疗再保险和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帮扶;出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预算下达、资金支付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控制,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一城一网一主体”建设,创新建立市区排水管网建设补助机制,对新一轮市区三级排水管网排查整治给予15%资金补助;市级投入5654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市区国Ⅲ柴油车淘汰和海洋生态示范项目补助等,为改善市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我市入选中国气候宜居城市。

(四)着力推进“四大建设”,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一是助力“大干交通”。投入31.5亿元,实现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灵昆至苍南段、绕城高速北段二期、市域铁路S1线、4条BRT线路正式通车。推动龙丽温高速文景文泰段、金丽温高速东延线、市区约40公里新增主干道路等开工建设。二是助力“精建精美”。投入3.7亿元用于“两线三片”重点亮点区块建设,瓯江沿线“温州小外滩”、塘河沿线“塘河夜画”等形象初显,月光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做好滨江商务区与中央绿轴区块土地出让,掀起“全域开发热潮”,有效保障瓯江光影码头、体育休闲综合体一期等50个“大建大美”项目如期完成。三是助力“乡村振兴”。跨部门、跨行业整合设立4.3亿元市级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为实施重大支农政策提供保障,助推37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山水雁楠”“红都绿野”精品带建设,新增培育2个省级和4个市级田园综合体。四是助力“幸福温州”。市级民生支出87.7亿元,同比增长1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投入7.7亿元办好“十大民生实事”,理顺市区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出台教师工资待遇稳步增长办法,助力温大“升博”和省重点校创建。投入3925万元经费,助力首届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在温州成功举办。设立3639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礼堂,助力国家文化示范区创建。安排1.81亿元打造基层养老服务“温州样本”。

(五)纵深推进“五项改革”,争当财政改革排头兵。一是大力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改革。按照“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初步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建立2019-2022年跨年度平衡机制,四年统筹财力722亿元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率全省地市之先出台《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的考核,获《中国财经报》专题报道。率全国之先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三位一体”内部控制建设,得到财政部高度肯定。三是扎实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强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做大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创新建立土地收储专项基金。在全国首创“循环筹集、统筹调控”的土地收储基金运作新模式,确保我市土地和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土储资金池计划3年筹集80亿元,目前已筹集基金38亿元,该模式得到财政部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五是深入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积极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对外,深化统一支付平台应用,实行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资产云”“财务云”等服务平台应用,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对内,建立财政指标库,完善《财政大数据决策平台》,实现“掌上办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受疫情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等体系补短板的需求对财政支出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项目资金支出绩效不高,少数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提升,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进一步加强防范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将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关于温州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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