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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 09- 23 09: 56 浏览次数: 来源: 鹿城区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鹿城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或保存的所有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范围,进行保密审查、界定、标注信息公开属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专人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动态更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一年来我区政务微博发布3651条,政务微信《鹿城发布》发布信息6281条。鹿城公务网站主动公开动态、公文、人事、财政、执法和各类业务信息10471条,举行在线访谈6期,大大拓展了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提高了公开实效。
   (二)加强政策解读,强化社会关切回应。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策解读专栏,就老百姓关心的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以及食品安全、教育保障等政策开展深度解读,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33篇,成为门户网站点击率最高的专栏之一。鹿城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尤其注重依法依规办理公民和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区本级及各单位受理答复公开申请77件,全部办结,引发行政复议3件,维持1件,撤销1件,依法纠错1件。2016年区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系统办理市长、区长热线10000多件,网络问政1000余件。
   (三)加强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发布事关民办实事、幼儿园收费、社会医疗保险等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稿67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促进政府工作透明化。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区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形成目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全区27家单位4624项行政审批事项、387项服务事项,在鹿城审批网、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流转办理。17个执法部门28994项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过程全部网上公开,执法部门的非涉密行政处罚案源纳入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登记运行。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区各单位的财政预决算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全年累积公开156条。选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将其事权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名称、预算安排金额、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安排数额等信息,按照全链条和原生态形式,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动态公开。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程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实行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扩大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范围,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等情况全面公示。五是推进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工作各项内容。
   (四)加强民生服务,强化公共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定期发布协议出让成交、划拨用地成交以及土地供应等信息。二是公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在征收实施前,先公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启动后,公布每家每户的征收补偿标准、评估结果。三是公开各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包括开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建设套数、项目进度等建设项目信息,以及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四是公开环境信息,全面推进空气和水环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减排、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等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并提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空气指数(AQI)值、省控及以上企业环境监测等实时数据。五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实行抽检结果曝光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全部在市场监管局网站以及公共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给予处罚。六是公开推进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税务、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整合中介组织、税收缴纳、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领域信用信息,搭建以身份证号为标识的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和以组织机构代码号为标识的法人信用数据库框架,并通过自然人和法人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平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等功能。
  (五)加强技术支持,推进大数据集约化建设。上半年鹿城区积极投入财政资金用于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升级,对鹿城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力图让政府信息从制作、审核、发布可进行全流程平台流转,进一步减少重复输入和审核,提高公开时效。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系统,优化办件流程,并嵌入交办系统,使办件可以多部门联合办理和流转,并加入后台监控、提醒功能,提高网上办理的效率。增设公开办件网上备案功能,系统启用后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将全部纳入网上平台办理和备案,为今后整理案例、归纳分析提供第一手材料。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7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5条,制发规范性文件45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6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851条。
  2、政务微博、微信:各类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51条,微信公众号“鹿城发布”发布信息628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全区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按期答复77件,延期答复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3件,维持1件,依法纠错1件,撤销1件;行政诉讼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6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栏设有监督信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举报投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监察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加大、力度不断增强,公众认可度不断提升。但是从运行过程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通畅。个别单位网上申请对网上提交的公开申请不够重视,同时很多群众把网上申请当作意见箱、投诉箱使用,造成大量的废件和无法办理的无效件,降低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的使用效率。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公开主体模糊不清。省政府提出“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群众往往不知道具体信息的制作或保存单位。导致出现盲目申请或向大量单位投递申请的情况,一件多投或者是多件合一往上级部门盲目投送,省、市、区同一条线上的单位同时收到相同申请的情况屡屡发生,而各单位间缺乏有效的联络机制,造成各自答复,内容、标准没有统一规格,相互矛盾、冲突屡见不鲜。三是仍有个别单位对群众申请推诿扯皮甚至不理不睬的态度,极易激化矛盾,从而把信息公开办件转化为信访件、复议件和诉讼件,极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单位实施效果不够理想,存在规定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加大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个案救济情况等内容纳入责任追究体系,推进实质问责。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义务这一观念深入人心,推动政府阳光化运作。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鹿城区将逐步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水电、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方便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争取组织一次对全区各街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030592,Email:zfxxgk@lucheng.gov.cn,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鹿城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47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8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65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28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77

  1.当面申请数

44

  2.传真申请数

5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23

  (二)申请办结数

77

  1.按时办结数

7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7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9.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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