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20-0453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20〕20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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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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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给予陈芝杨和杜隆纯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0- 09- 27 11: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陈芝杨,男,汉族,1974年8月8日出生,浙江省苍南县人,职业:个体运输户。

杜隆纯,男,汉族 1988年10月16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职业:工人。

2019年12月4日10时许,苍南县钱库镇居民王瑞友、王瑞尧驾车经过钱库站中路复兴桥时,因操作不当,连车带人失控冲入建南河中,二人多次试图自救未果。陈芝杨见此,跑进附近的华联印业公司拿起铁锤,跳入冰冷河中施救。该公司职工杜隆纯,也一并拿起铁锤跳入河中救人。两人奋力敲碎轿车玻璃,成功将王瑞友、王瑞尧救上岸。

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时代正能量,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陈芝杨、杜隆纯记个人二等功。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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