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宗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
||||
一、出台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 2. 《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发〔2016〕37号)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次清理失效文件2件,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因省民宗委已于2019年底予以重新修订,故我市相关工作执行以省民宗委相关文件为准,此类文件相应废止。 三、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人: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胡向兰,88215677
|
||||
政策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