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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实施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
发布日期: 2021- 01- 19 09: 2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关于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的通知》已正式发布并实施。这标志着准业主对于房屋质量可以从建设到交付实现全周期监督。

如何参与住宅工程监督活动?对于准业主来说,可以参加由房开公司联合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组织的工地开放日活动。《通知》规定,工地开放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并至少提前10天向所有可能参加的住户发出邀请。原则上,毛坯房项目至少举办一次工地开放日活动,至少开放两处房源。而全装修项目至少举办两次,至少开放三处房源,争取每个套型都有一处。

除了面向准业主开放工地,专家和普通市民也可通过市民监督团活动进行监督。《通知》规定,市民监督团需由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单位相关专业人员1-2人;由市住建局确定的《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中抽取社会监督员3-5名,按一定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测量。市民监督团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每次监督不得少于2个工程项目,时间要控制在1天内。

此外,行业协会还可通过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开展监督活动。对于行业协会而言,监督主要包括桩基工程、基坑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结构工程等方面。活动结束后需要形成监督报告给行政部门。该项监督开展频率为每半年至少一次。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项活动督查的结果,是具有一定效力的。如果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其在建项目将被加大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对行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主体单位,市住建部门将给予信用考核扣分、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记者 黄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