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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2 16: 5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公安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规定要求,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温州市公安局在温州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政务公开处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法主动公开。温州市公安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政府网站,牵头构建粉丝总量超2500万、10个百万粉丝账号的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以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和办事大厅等多个途径,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0年,制定了《温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并主动公开了1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了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公开了行政许可69937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877579件、行政处罚2804309件、行政强制68138件,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以及政府集中采购101项、总金额25351683元。

(二)积极拓展公开效能。温州公安全年在媒体发布宣传报道近1.5万篇,其中中央级800多篇,省级3000多篇。“温州公安”快手号开通仅5个多月粉丝突破200万,在全国、全省政法新媒体排行榜,温州公安微信、快手号、抖音号多次列第一,次数全省最多,温州公安新媒体发布29054篇。全市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29次,组织采访活动321场,组织集中报道扫黑除恶、“昆仑”“禁毒”等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中的有效举措和丰硕成果。强化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温州市公安局办理“浙里访”信访件10137件,其中网上投诉5694件,12345来电4129件,来访件9件,来信305件。

(三)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有10件是通过“温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提交申请,另有1件当面申请、1件邮寄申请。对于年内收到的12件申请件,以及上年结转的1件申请件,温州市公安局均依法及时规范处理。其中,主动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8件。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的1起行政诉讼案件,乐清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落实保障监督措施。温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温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温州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的综合考评,严格全流程登记、公开前审核、多部门会商、动态化跟进、公开平台安全预警等全周期规范管理措施。落实好温州市公安局及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并组织参加省公安厅、市政府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温州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如在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途径的同时,在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避免出现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出现错别字等问题;主动公开的栏目建设、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增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9980078。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温州市公安局网址http://wzga.wenzhou.gov.cn查询。

温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2日

温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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