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郑焕东为温州市教育局局长;
胡正武为温州市民政局局长;
张志东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郑建海的温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姜迪清的温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峰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