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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2021-01-26 14:1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月7日-1月18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6条,要求将罕见病治疗药品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设置多档投保缴费标准、择优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建立便捷的缴费机制和“一站式”刷卡赔付方式等。

二、意见处理

市医保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上述意见提出的将罕见病治疗药品纳入支付范围、设置多档投保缴费标准等属于保险待遇方案范畴,按照《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待完成承办保险公司遴选工作后,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承办机构做好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方案制定工作,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将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价格适宜、适用范围明确的诊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材料逐步纳入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对择优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建立便捷的缴费机制和“一站式”刷卡赔付方式等合理建议进行吸纳,做好《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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