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20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6 17: 1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政务服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151206;传真:88152700;邮箱:wzsgb8815120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处配合,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经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工作有专人承办、专人审核、专人发布,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二)突出公开重点,增强服务能力。依托门户网站(http://zwfwj.wenzhou.gov.cn/),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对2020年以来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及时完整公开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全年市本级共计更新交易数据信息16765条,信息公开率达100%。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涉及产权交易、三公经费公开、房屋建筑投诉等领域。涉及行政复议4件,均已按时规范答复。

(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以政府网站(http://www.wenzhou.gov.cn/)为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全力推进、精心指导,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积极配合省平台建设全市市场主体信息库,实现省市县三级交易系统无缝连接,全市交易信息网上数据及时上传和集约共享。2020年,全市共有116746条交易数据信息实时传输至省平台。

(四)严格审查把关,加强责任意识。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从网站上泄露。2020年度,我局网站更新政务动态信息52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主要涉及有关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政策文件及解读等信息;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48条。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33296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4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虽有所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仍需加以改进。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丰富,部分工作宣传有待加强等。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确保工作推进有力。依托各类信息载体,开辟网络新媒体路径,从亲民利民的角度出发,打造政务公开专栏,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和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服务信息,扩大普及范围,增强信息影响力。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细致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711号令)精神,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时效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保工作优质高效。不断提升局办公室和各处室(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外,如实公开,主动公开,并做到内容具体明确,真实可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