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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04 17:09浏览次数: 来源:市民政局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0年11月26日印发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温政发〔2020〕28号)规定,市区的低保保障标准由804元/人·月调整到886元/人·月。按此调整幅度,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从232元/人·月调整到256元/人·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调整标准,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从232元/人·月调整到256元/人·月;二是明确实施时间,补助标准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三是明确资金保障,所需资金由市、区按原有固定体制结算;四是明确各县(市)的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也要按相应调整幅度进行调整。

联系人:李靖瑶,联系电话:0577-89985083。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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