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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发布日期: 2021- 10- 23 08: 0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10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每年4月确定为籀园读书月。

作为全国首个“全民阅读示范城”,温州高度重视“书香社会 阅读温州”建设,连续9年举办全民阅读节,多项全民阅读核心指数领跑全省、领先全国。

为保障公民阅读权益,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升全民阅读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将全民阅读促进立法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广泛听取各界声音,力求精益求精。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是意识形态领域的立法,需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我们在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条款明确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相关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王旭东介绍说,《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对全民阅读设施、阅读推广服务、阅读保障和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推动文化温州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条例》充分体现温州元素,确定每年4月为籀园读书月。提及“籀园”,可追至温州市图书馆的前身“籀园图书馆”,也就是温州人心目中文化教育代名词的地方。“《条例》提出‘籀园读书月’,是希望引导全社会崇尚阅读、热爱阅读,营造书香社会的浓厚氛围。同时法规也鼓励和支持反映瓯越文化、温州人精神、浙南红色文化以及其他本地地域文化特色的出版物整理、创作和出版。”王旭东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顺应数字技术新趋势,要求建设覆盖农村地区的数字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开发、推广和应用数字阅读新技术、新载体、新设备,以及数字资源。《条例》还注重资源整合,要求推进实现图书馆服务体系内市县公共图书馆与特色分馆、基层服务点的通借通还,提高全民阅读设施使用率。

据悉,《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记者 叶凝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