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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2- 08 10: 37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0年度各街道(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洞头区以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主抓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

2020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3512条,发布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8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政策解读58条。

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党政部门权力清单6407项、公共服务事项557项。公布街镇法定权力清单140项、“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75项。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区政府重要会议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等重大会议信息。

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设置基本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目录和重点领域公开目录等3个板块,县级目录约1200条子项、乡级目录35条子项,其中县级目录公开28个重点领域,乡级目录公开6个重点领域。12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集中发布。

设立“两个健康”专题,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信息和惠企政策“直通车”,探索涉企信息的需求公开、精准公开。

设立“疫情防控”专题,主动公开疫情最新情况和防疫知识,推动疫情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规范

出台《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各单位在答复政府信息公开通知书前,需经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做到答复内容既合法规范,更合理有据。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18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9件、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2件、转结下年度办理1件,本年度答复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民互动不断深化

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区网络问政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全年共计接收办件3137件问题,处置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依托区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同步公开9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98件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

(四)平台建设不断加强

在区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站点改造,相关栏目调整并纳入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监测,及时修补信息不规范、安全漏洞等问题。

网站改版前                                                             网站改版后

(五)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成立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出台《洞头区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六)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完善内部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区直单位、街道(乡镇)绩效考核办法和督查范围,明确绩效目标、分值权重、督查方式等。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度区直单位、街道(乡镇)社会综合评价调查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级部门、各街道(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充分利用区府办政务督查的职能,合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内部监督,对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上执法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全年发布3期政务督查通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3

43

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9

-189

164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68

-443

189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8

194

64143

行政强制

144

0

15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

-1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6

25179119.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事项范围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功能不够完善,与“两化”建设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优化再造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探索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求、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流程公开;建立完成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更多运用图解图表、卡通动漫等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加大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技术投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探索开设区政府公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举办政务公开宣传活动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77-63483572)。

6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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